日期: 2019-07-30 浏览量:186 来源: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第一部分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省各项水管理法律、法规,为全县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服务工作。
2、负责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配置,为全县水源工程规划与水量分配、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提供服务。
3、 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水土资源管理的合理开发及利用服务工作。
4、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及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及利用服务工作。
5、承担河流治理开发和水资源、水工程、水域及其岸线、河道砂石资源保护监管的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凌河保护区规划,并为其实施和保护区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服务。
6、 承担水利工程项目的技术设计审核及其成果的质量评价工作。
7、承担佛寺、八宝海和碱锅水库的管理工作。
8、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范规程,为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服务。
9、承担水库移民管理和服务工作。
10、为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农田基本建设和“大禹杯”竞赛提供服务。
11、负责开展水行政执法、渔业执法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
二、机构设置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设十三个内设机构
其中包括:综合服务部、水利工程服务部、技术推广服务部、水库移民服务部、质量安全服务部、河道管理服务部、水资源管理服务部、水土保持服务部、基层水利服务部、水行政执法部、佛寺水库管理所、八宝海水库管理所、碱锅水库管理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由一个部门构成,本部门于2018年9月为新成立单位。
第二部分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38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387.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57.1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665.4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675.2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1.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2万元。
2.项目支出1990.2万元,主要包括农林水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721.56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721.5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27.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694.16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决算收入4387.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是2018年9月为成立新单位,未有基础数据可比。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决算总支出4387.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8万元,项目支出232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21.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87.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4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482.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6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90.3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757.1万元,主要是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1772.55万元,包括:水利行业业务管理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375.5万元、水利工程运行维护295.4万元、水利前期工作12.6万元、水土保持296.2万元、水资源管理与保护768.2万元、农田水利1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6.65万元。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此项业务支出。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37.6万元,包括:水利事务服务中心37.6万元。
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无此项业务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4387.1万元,同比增加支出0万元,增长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是2018年9月新成立单位,无基础数据。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是2018年9月新成立单位,无基础数据。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2018年新成立单位。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支出34.85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8年9月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水利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对已竣工验收的2018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水库移民、水土保持、河道治理、佛寺水库除险加固等9大项目支出,涉及资金3650万元,项目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为100分 ,今后我们将加强节约意识,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用,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更好的强化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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