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7-30 浏览量:187 来源:阜蒙县纪委监察委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纪委监察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纪委监察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阜蒙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县纪委、监察委在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承担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管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法规。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纪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规,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消本级和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7、会同县委直属机关、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开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负责各个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县委、县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部门决算单位:阜蒙县纪委监察委
第二部分阜蒙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924.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24.0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4.13万元。
(二)支出总计924.0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4.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4万元。
2.项目支出425.4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4.13万元
主要是补发2018年7-12月份在职及离退休调资资金、办案项目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8年,阜蒙县纪委监察委部门决算收入924.08万元,比上年增加347.48万元,增长6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县委巡察办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乡镇办案场所建设及办案经费等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阜蒙县纪委监察委部门决算总支出924.0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47.48万元,增长6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纪委监察委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55万元,项目支出425.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34.1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24.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7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3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09.12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2.2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1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40万元。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76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17.9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7.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阜蒙县纪委监察委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924.0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47.48万元,增长6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85万元,增长9%;项目支出增加274.6万元,增长182%。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监察委成立转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监察体制改革组建成立监察委员会、成立县委巡查办、乡镇纪工委办案场所建设改造、办公设施维修、大案要案查处等经费增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1%,主要是办案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万元。2018,年末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阜蒙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24万元,比2017年增加4.4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增加绩效、办案经费、办公经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阜蒙县纪委监察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蒙县纪委监察委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部分2018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三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924.08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5%,自评平均分为99.62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自评项目覆盖还是不够全面,今后我们将增加此项工作力度,全面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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