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1-04 浏览量:306 来源:阜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阜蒙县城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已收悉。依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资料,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的建设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阜蒙县城内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三、法人代表∶张本杰
四、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阜蒙县城内棚户区改造,搬迁居民655户,其中平房居民493户,楼房居民162户。
拆迁总建筑面积93460平方米,其中楼房14580平方米,平房(有照房)44370平方米,平房(无照房)34510平方米。
建筑物拆除、垃圾外运及场地平整。
五、总投资∶37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
七、建设地址∶阜蒙县城区内
八、建设期限∶2年。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办理项目前期手续。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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