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4-12 浏览量:314 来源:东梁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18年7月8日至2018年9月26日,市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对东梁镇党委进行了巡察。9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东梁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问题整改工作
东梁镇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王宏春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高瑞斌同志为副组长、党政班子及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先后召开10次党委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东梁镇党委召开会议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达成共识;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东梁镇委员会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根据巡察“问题清单”对30个整改事项落实到负责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目标,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加强监督,全程跟进。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镇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东梁镇党委书记先后10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截至目前,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30个问题中, 27个问题已整改完毕,整改率达90%,建立健全制度10项,组织处理4人,挽回损失55.3429万元。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东梁镇党委将市委巡察组指出的30个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了69条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推进整改落实。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强。全镇共15个行政村,其中三分之一村存在书记和主任关系不和,相互上访告状情况。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安排30名镇机关领导干部对全镇14个行政村进行了矛盾隐患排查,清楚掌握了各村的矛盾所在。对村书记和主任不和的村,包村领导和包村干部与村“两委”班子人员进行了深入的谈心谈话,把握住了问题主线,对所有矛盾逐个进行了化解,增强了“两委”的凝聚力,达到了预期效果;针对相互上访告状的情况,采取“四位一体”包保的方式,把稳控防责任落实到“人头”,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三十三条规定,明确了村党支部领导村委会,支部掌握决策方向、把握全局,村委会落实具体事务工作的原则,做到了村“两委”分工明确,杜绝了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强化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开展了2018年度“群众评官”工作,对所有村“两委”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测评结果良好。
2、贯彻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镇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工作方案。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党委成员召开专题党委会议,认真学习了2018年1月1日制定的《东梁镇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和《东梁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内容,严格落实了《2018年东梁镇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对2018年1月1日成立的以党委书记王宏春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高瑞斌、人大主席宋云平、党委副书记敖洪海、纪委书记王宝玉四位同志为副组长,班子其他人员为成员的东梁镇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进行再明确,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二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其他成员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形成了党管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并按要求做到了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每半年向县委做一次书面汇报。三是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通过利用“东梁镇政府宣传微信群”“青春小分队微信群”“理论中心组微信群”,强化了网上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同时组建了网评员和网监员队伍,各村下派的第一书记也全部加入了阜蒙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群,从而建立健全了网络宣传体系,扩大了传播正能量的覆盖面。根据年初制定的《东梁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现已对全镇21个党支部完成考核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2018年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共16次,其中关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4次。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和管理,强化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舆情的定期研判和分析,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重大事件、重要镇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强化突发事件新闻管理,配备了新闻发言人。
3、重业务、轻党建。党委会未有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例会,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现象。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月10日召开了专题党建工作例会,会上安排部署党建工作,研究党建相关工作制度。二是2019年1月21日下发了东委发[2019]6号文件《东梁镇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规定今后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建工作例会。三是对2018年年初东梁镇党委与所属各支部书记签订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状进行了严格督查考核,落实党建责任,坚决杜绝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发生。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程序不规范,扶贫资金项目落实不精准,没有建立产业精准脱贫长效机制。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2018年10月,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工作进行了一次全方位核查,重点对村组评议、村委会审查和乡镇审核程序的规范性、公示公开进行了核实及查缺补漏,对建档立卡工作档案做好及时归档。二是2018年东梁镇贫困人口退出78户167人,动态调整129人,补录19人,严格执行两公示一公告程序。三是2018年按照“五个一批”帮扶措施进行了因户施策,①发展生产:实现贫困人口项目全覆盖。②教育扶贫:2018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7.2万元,24人每人补助3000元。③医疗救助:合作医疗保障方面,贫困人口新农合全部减免。④危房改造:2018年完成贫困危房改造24户。⑤低保兜底:2018年完成建档立卡低保兜底126户、270人。四是通过合作社带动,建立了脱贫长期有效机制,精准落实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大了帮扶责任落实力度,14个行政村都已建立了合作社(村办企业、农机合作社、养殖合作社、果树种植采摘等),依托合作社带动及提供技术和代养等服务,让建档立卡贫困户到2020年滚动发展,如:2018年年底吐呼噜村贫困户入股分红每人500元。
5、未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18年10月1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细化了“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提高决策的透明度,规定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财务支出和资金额度达到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项目等,必须经过党委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后,再进行列支。若以上暂定额度上级有明确要求,将按上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6、违反“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东梁镇党委主要领导对阜蒙委办发[2017]93号文件《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和阜蒙委发[2017]19号文件《关于开展四个不直接分管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二是2018年10月16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阜蒙委办发[2017]93号文件和阜蒙委发[2017]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了认识,切实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重申“四个不直接分管”分工情况,下发了《东梁镇关于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进行分工的通知》,切实做到班子内部实行分权制,责权明晰,一把手不直接管理人事和财务,但定期或不定期听取相关情况的汇报,分管副职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的思想建设存在学做“两张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县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东梁镇党委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印发了相关的学习内容,于2018年10月12日、11月2日、12月18日、12月24日、2019年1月25日开展了支部学习活动,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四个意识”。 二是开展了东梁镇机关党员帮扶贫困户活动,共帮扶贫困户38户,91人。截止2018年末,共有32户,78人达到脱贫标准。在14个行政村成立了14支共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各服务队在2019年1月30日至2月2日,都参加了各村的环境整治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真正做到了学行合一。
2、“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不到位,无学习笔记。2013年至2018年个人学习笔记全部缺失,部分支部2013年至2016年支部学习笔记全部缺失。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了《东梁镇“三会一课”制度》,规定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支部成员或邀请上级党委领导干部为本支部全体党员讲一次党课。二是镇党委在印刷厂印制了1000册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并将《东梁镇“三会一课”制度》印在学习笔记中,发放到全镇所有党员手中,做到了人手一册。三是镇党委对所属各支部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定期进行检查,由各支部书记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个人“三会一课”学习记录本进行检查。四是做好管理工作,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活动记录材料明确了专人管理,东梁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此前学习笔记缺失的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避免再次发生材料缺失现象。
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2017年以前民主生活会记录全部缺失,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发言材料只有自我批评,没有互相批评,辣味不足。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此问题东梁镇党委开展了自查自纠,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一名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在东委发[2019]6号《东梁镇党建工作相关制度》中对民主生活会程序进行了规范。二是明确要求组织干事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好每次民主生活会内容,会后党委副书记认真审阅记录,完整无缺后再上报上级审阅,同时做好相关记录材料的归档工作。三是2019年1月25日召开了东梁镇2018年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党政班子成员按要求围绕主题认真撰写了个人对照发言提纲及相互批评材料,党委书记逐一进行了审阅,确保了个人对照发言材料见人见事,相互批评材料辣味十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确实提高了民主生活会质量。
4、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照抄照搬。班子成员中存在2016、2017两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85%相似,只是将内容调整顺序,并且没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内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此问题东梁镇党委对近两年班子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对班子成员中存在近两年度个人报告内容大部分相似的两名干部进行了约谈,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了2018年度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党委书记对党委、人大班子成员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审核,镇长对政府班子成员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了审核,确保了述职述廉报告质量。
5、机关3个党支部已到换届时限,均未按时换届。
整改成效:此问题已立行立改。于2018年8月16日对机关三个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按要求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和支部书记。
6、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内容有缺失。近三年新发展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基层党委预备党员审批意见、支部大会转正决议、基层党委转正审批意见大部分没有书记签名、落款时间、会议时间存在涂改;基层党委审批意见中成为预备党员时间填写不规范。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东梁镇党委责成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进行了自查自纠,对2015年至2017年新发展党员的入党志愿书进行了规范,对所有的缺项按程序要求已整改完毕。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程序,2018年新发展的预备党员组卷工作做到了程序合规、材料齐全,并通过了县委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的审核。
7、党费交纳不规范。多个支部党费收缴填写不规范,甚至存在没有用党费收缴簿记录的现象。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东梁镇党委责成组织委员到县委组织部领取了10本《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簿》,对缺失收缴簿的支部进行了重新发放。二是制定并下发了东委发[2019]6号文件《东梁镇党建工作相关制度》,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和收缴时限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做到了党费按标准月收季缴,及时规范记录党费收缴簿,使党费收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党费收缴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明确了各支部组织委员为党费收缴具体责任人,做到了专人收缴。
8、超编制配备事业人员。东梁镇批复的事业编制33个,现有事业人员47个,存在超编制运行情况。
整改成效:此问题正在推进,已取得成效。东梁镇党委责成组织部门对超编事业人员进行了认真梳理,因2005年事业单位改革等原因,造成东梁镇超编14人,现考录公务员1人,调出1人。现阜蒙县事业单位改革,按照阜蒙机改组发[2019]1号文件《关于将乡镇(城区街道、泡子农场)所属事业单位划入县直相关事业单位的通知》要求,东梁镇正配合各划入单位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转隶手续、档案等交接工作,事业单位改革划入工作3月末结束,结束后乡镇将不存在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此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9、个人长期大量占用公款。
整改成效:此问题正在积极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东梁镇对个人长期大量占用公款及时进行了清理,目前已缴回个人往来款共计28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二是及时制定了《东梁镇财务管理制度》,强化了财务管理。三是阜蒙县纪委已派工作组对东梁镇个人长期占用公款一事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依规、依纪、依法完成追缴工作。
10、违反财经制度白条入账。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自2016年以来已无白条入账现象。针对巡察问题东梁镇党委、政府有针对性的对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了有关财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及财务相关制度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认识。二是2018年10月聘请了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对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指导。三是制定并下发了东政发[2019]4号文件《东梁镇财务管理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1、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东梁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东政发[2018]52号文件《东梁镇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东政发[2019]4号文件《东梁镇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和报销审核程序,详细规定了东梁镇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严格规定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出差活动,单位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差旅费报销严格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对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按规定支出和报销差旅费的严禁报销,并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2、工程款支付方式混乱。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银发[1988]《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严格按规定范围及用途使用现金,对超出规定范围、限额的资金一律转账支付。
13、基建工程无招标手续。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东梁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东政发[2019]4号文件《东梁镇财务管理制度》,1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按照《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执行。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及时入账。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1、存在滥发津补贴、奖金。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一是由东梁镇人大、纪委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在全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对2015年发放的2013年24.1万元奖金进行了全部追缴;追回个人补贴3.2429万元,现已将27.3429万元全额上缴财政。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财务制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公务接待费超标。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东梁镇自2016年以来实行了“零招待”。针对巡察问题由东梁镇人大、纪委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在全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制定了东政发[2019]4号文件《东梁镇财务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杜绝公款购烟酒和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使公用经费得到了妥善利用。
3、公款购烟酒。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东梁镇自2016年以来无公款购烟酒现象。针对巡察问题由东梁镇人大、纪委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在全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制定了东政发[2019]4号文件《东梁镇财务管理制度》和《食堂管理规章制度》,杜绝公款购烟酒和超标准公务接待活动,使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使公用经费得到了妥善利用。
4、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东梁镇自2016年以来已无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现象。针对巡察问题由东梁镇人大、纪委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在全镇开展了自查自纠,制定了东政发[2018]52号文件《东梁镇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东政发[2019]4号文件《东梁镇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和程序,详细规定了东梁镇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严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党风廉政工作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规定召开研究部署党风。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成立了东梁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组成。明确党委书记负总责,纪委书记负监督责任,分管领导是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站所长是本部门和所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所有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完善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明确了责任状目标,细化了内容,使之操作性更强。三是健全了考核机制,形成了制度化管理,做到了定期考核与目标管理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结果与个人的评优晋级、职务提升,工作成绩挂钩,切实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落到实处,2019年1月23日至29日对各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考核。四是2018年10月18日、2019年1月18日组织召开了2次专题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及扫黑除恶工作,做到了开展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按部就班。
6、对二级单位监督不够,如对镇经管站账目管理长期无人问津,致使账目管理混乱。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东梁镇党委、政府、人大、纪委加大对东梁镇二级单位的监督力度。①明确了责任分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二级单位的管理。②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六步工作法”制度,加强对二级单位的财务管理。③定期聘请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东梁镇所属二级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规范监督管理,做到帐目清晰。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方面政策法规及财务制度,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制定了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每半个月出纳员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汇报经管站每天发生的收支业务,严格按照东政发[2019]4号文件《东梁镇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及时记账,避免账务混乱现象再次发生。四是2018年10月12日至30日聘请了阜蒙县衡信会计事务所的三名会计师,对经管站2010年至2017年末8年的账务进行了整理,做到了账目清晰,账证相符。
7、重点岗位人员的安排不合理,如经管站两个核算会计是雇佣的临时工。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东梁镇党委第一时间对经管站重点岗位人员做出了调整,2018年10月16日召开党委会议决定,免去了两位核算会计职务,由正式工作人员兼任会计职务。
8、公车管理不规范。没有按照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只在登记簿上做记录。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针对此问题进行立行立改,制定并下发了《东梁镇公务用车使用办法》,明确专职司机,明确公车使用范围,制定了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和公务用车申请表。二是按要求各部门用车需本人提前到政府办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政府办对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和申请单进行存档,做到严格遵守公务用车使用办法。
9、对审计结果整改不认真。2014、2015年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大部分整改办法是“书面整改”、“交罚款”,对审计结果运用不到位,很多审计提出的问题重复出现。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化、时效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重点支出费用的管理工作。对“三公经费”等公务费用支出,财务人员进行严格审核,加强管理,倡导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切实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坚决制止铺张浪费现象。三是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工作。对不真实、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坚决不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予以退回。四是加强现金的收付管理工作。规范现金的收付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保证资金安全和杜绝套现行为。
10、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力。近三年共处理违规违纪案件24件,其中党纪重处分占7件,前两种形态占比低,“红红脸、出出汗”没有形成常态。
整改成效: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东梁镇党委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在党员干部之间广泛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组织的批评教育、组织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形成全镇党内政治生活的一种常态。二是东梁镇纪委继续保持纪律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治疗,针对巡察反馈发现的问题,已对1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对3人予以约谈。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1、处分违纪党员程序不规范。按照新党章规定,除特殊情况。
整改成效:此问题正在积极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以党委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会议或活动为载体,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特别对处分违纪党员干部的相关党章规定进行了重温和深刻认知并形成了共识。二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对违纪党员干部处分时,召开支部大会,做好会前准备,确保党委工作意图能够贯彻执行。三是完善建档立档,对有关支部召开的大会要责成专人认真记写会议记录,对讨论过程、党员发言、会议结果如实记写,记录在案,存档留查。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东梁镇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稳健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3398029;邮政信箱: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市委巡察办(收);电子邮箱:fxswxcb@163.com。
中共东梁镇党委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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