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 2019-11-08 浏览量:333 来源: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省委第九巡视组于2018年115至201915对阜蒙县进行了巡视,并于2019年37反馈了巡视意见。县委、县政府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围绕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反馈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形式化、浅层化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发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执行《2019年党委(党组)学习计划》。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细则》《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制度》。三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阐释,利用好“阜蒙县理论学习”微信平台,建好用好“学习强国”阜蒙县学习平台,拓宽学习渠道。四是由县委宣传部巡听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约谈,强化学习成效,切实解决学习形式化、浅层化问题。        

2.关于新思想新精神尚未融入县域发展战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附加值偏低的“三高”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截至目前,有关企业均已制定了初步的技术改造升级方案。二是严把项目审批备案关,加强重大项目评审工作。三是制定了我县2019年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成立6个招商小分队,加大了招商选商力度。      

3.关于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推进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控制债务规模,控制新增隐性债务,通过企业集团转化政府债务、合理安排一般预算支出、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等方式化解政府债务,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倾斜,债务化解有序推进。二压缩一般预算支出,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截至4月末,累积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1.97亿元。        

4.关于污染防治工作欠账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规定,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有关生态环境损害责任问题,已经按照《整改方案》整改到位,组卷销号,并通过中央环保“回头看”现场核查。二是“回头看”期间,105个问题整改工作全部落实责任,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三是依法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收回一批被非法占用的林地,增强林地保护意识,规范林地管理秩序,建立完善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四是氟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碧波污水处理厂氟化物排放指标有效降低。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企业偷排偷放,继续开展定点监测。五是切实采取工程措施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六是165个养殖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形成了整改方案,正抓紧推进。 

5.关于沉陷区综合治理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当事方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正在履行司法程序。二是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一期)项目,通过农发行贷款复垦土地,加快沉陷区综合治理进展速度。

6.关于突破辽西北战略尚未落细落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抓好第一产业,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高草食家畜存栏量。以牧原、伊利等企业为龙头,不断壮大产业基地建设。二是抓好第二产业,强力推进农产品加工、铸造、氟化工、新能源四个主导产业现有企业的创新和技术改造。三是做大第三产业,发展以东梁温泉城和佛寺镇为核心的温泉康养产业,在融合中做大三产。      

7.关于修复政治生态意识不强、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把消除陈玉明等人恶劣影响作为县级和乡科级领导班子召开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进行剖析整改。二是将《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省委干部管理系列文件作为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内容,增强选人用人规矩意识,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三是出台《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实施办法》等7个文件,严把审核关,从源头上避免违反纪律和规矩的行为。      

8.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梳理2016年以来县政府“三重一大”问题情况,全部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由县委书记开展约谈,真正实现了红脸出汗,团结提高的目标。三是修改完善《县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内容,规范议事程序等有关制度。班子成员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认真谋全局、献良策、作表率。      

9.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各项制度。二是组织召开宣传思想工作推进会议,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三是开展检查对有问题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做到立行立改。      

10.关于邪教打击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社会面治理,净化社会环境。二是加强反邪教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邪教、拒绝邪教、抵制邪教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开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司法程序有关工作。      

(二)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突出,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整改情况

11.关于领导干部子女特殊化现象未纠正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干部管理,对未满基层服务期的,安排到乡镇或村工作,补齐服务期。二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强化选拔任用规范化,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三是强化干部培训、调训的跟踪管理,出台《县委管理领导干部日常了解工作办法》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规定对干部进行管理。      

1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下发《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学习资料》和省委组织部干部个人事项查核处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需要重点注意的问题材料。做好填报工作。二是县委常委带头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工作。三是开展约谈,并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对填报内容与抽查核实结果不一致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按照《关于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要求,制定方案、组织学习,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效果,切实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县委印发《关于乡科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暂行办法》,开展督导,并指导乡科级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三是要求有关党组,查找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整改。      

14.关于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干部对双重组织生活落实相关精神的学习。全县党组(党委)、党支部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定期调阅县委常委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做好提醒督促工作。三是由县委主要领导开展约谈,强化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      

15.关于组织生活会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全县组织工作暨“质量提升年”培训会,印发《2019年第一季度党建工作提醒》,组织全县1138个基层党支部在3月底前,召开以“学习贯彻条例、建强战斗堡垒、服务全面振兴”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由县委组织部对巡视指出的未按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进行约谈。三是对有关党支部党建记录进行调阅,将调阅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16.关于部分农村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关于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建设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加强软弱涣散村整顿,对工作业绩不佳的进行全面整顿。二是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台账、村两委成员受处分情况台账、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台账,对涉黑涉恶人员进行组织处理。三是实施党建引领三年强村计划,对全县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书记进行教育培训,提升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17.关于村支部书记配备不合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已调整充实29名年轻村级党组织书记,选派38名优秀年轻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暂行办法》,提高村干部待遇。三是加强培训,将全县村级党组织书记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三批对全县382个行政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培训,提升能力。      

18.关于“三会一课”落实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党的组织方式的实施方案》,规范“三会一课”。二是扎实开展了贯彻落实《条例》“大学习、大检查、大规范、大提升”系列活动,已选树80个“五星级”示范点;组织开展了“支部风采”演讲比赛、新型微党课集中展演、《条例》宣讲等活动。      

19.关于人才兴县的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机构改革和人才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运行机制。二是开展了务实的工作,4月17日,召开阜蒙县与沈阳农业大学实施人才科技共建工作会议。513日,开展阜蒙县与沈阳农业大学人才科技共建工作调研及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仪式。三是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各单位人才培训任务。   

20.关于用待遇、用情感、用事业拴心留人的环境尚未形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明确我县人才工作重要任务及引才相关政策。二是加大对县设施农业专家工作站经费支持力度三是县委组织部联合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发布招聘信息千余条,举办1次人才招聘会。发挥氟化工专家站、蒙医专家工作站平台作用,培养高端人才18人。      

(三)作风转变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突出

21.关于落实重点任务行动迟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入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已培训1945人次。二是针对在拆除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海棠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建筑缓慢问题,已给予有关人员组织、纪律处分。三是2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前完成主体工程问题,已于415日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体工程。    

22.关于庸懒散问题尚未杜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巡视组要求,在全县开展“改进作风、强化担当、提振士气作风整顿活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力度。出台《县委管理领导干部日常了解工作办法》《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三是按照组织程序和工作要求,进一步调优配强了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3.关于文山会海、重“迹”留“痕”等形式主义有所抬头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公文审核程序,切实减少发文数量,不以文件代替工作落实。截至2019510日,以县委、县委办公室名义共印发文件112件,排除机构改革影响后,同比减少23.7%;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共印发文件170件,同比减少14.6%三是压缩精简会议,坚持多会合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截至2019510日,县委、县政府会议同比分别下降35%11.91%。      

24.关于门好进、事难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县对规上、限上企业,重点项目实行一名领导挂帅、一个部门负责、一套班子服务的工作机制,强化企业服务效能。二是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建立反馈调整机制。截至目前,有关单位均已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

25.关于空头机构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议事协调机构开展清理整治,认真排查2016年以来全县成立各类领导小组情况。二是对长期未开展工作的领导小组,督促责任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抓好议定事项落实。对已失去时效性的领导小组,及时予以清除。三是县委、县政府加强审核,对新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严格把关,加强督导检查。      

 26.关于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纠治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二是对责任单位违规发放福利费用予以收缴。三是对存在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各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相关检查6次,暂未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纪问题 。      

    27.关于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开展公车私用检查3次,并对机构改革后党政机关和事业中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暂未发现违纪问题。二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责任追究力度。三是注重发挥巡察监督作用,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28.关于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屡禁不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的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对违规问题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发挥了警示教育震慑作用。二是已核查违规操办酒席案件线索5件,立案3件,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    

(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腐败问题仍然多发

29.关于县委常委班子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县委常委会议开展关于《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专题学习,强化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的认识。二是强化常委班子示范引领作用,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做好各常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提醒工作    

30.关于基层党委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有关乡镇开展约谈,进一步压实了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二是在4月份县委党校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县纪委副书记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4期培训班583名学员进行了培训。三加强对党委2019年贯彻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并将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列为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得到落实。      

31.关于纪检监察力量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纪委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配齐乡镇(街道)纪委专职委员的通知,并对25名事业编制专职纪委委员进行调整,对限期内未调整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截至目前, 36个乡镇(街道)已配齐行政编制专职纪委委员。      

32.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对乡镇(街道)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线索移送力度,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办案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核实,发现违纪问题,严肃问责,目前,各乡镇均突破零办案。三是对于工作不力、执行纪律有漏洞的单位已进行处理,正在逐项整改。      

 33.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及震慑作用,20191月以来共下发通报3期。二是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加强党规党纪、廉政文化宣传力度,增强新闻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县委党校培训班对全县科级干部及教育系统管理相关负责人进行党风廉政教育5次。        

34.关于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截至目前,共运用第一种形态135人次。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二是进一步向社会公开公示举报电话等举报方式,对职责范围内的举报,依纪依规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三是注重思想教育,强化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将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35.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监管长期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开展监督检查4次,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已下发《监察建议书》3份。二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成立了8个纪检监察组,实现了对全县县直单位及事业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三是对涉法案件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对权力集中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等腐败问题。

36.关于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蚁腐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街道)“两专人员和村级监督员,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制止。二是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一季度开展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立案14件。    

    37.关于对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打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有关案件进行了再深挖彻查,除对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外,还追究了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县扫黑办开展了案件线索回头看专项行动。三是开展政法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和无违纪班子创建活动,全县政法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案件查结率显著提高。      

(五)“四个落实”未达预期,脱贫成果仍需巩固

38.关于贫困人口识别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有关乡镇按要求认真核查,完成整改,定期召开脱贫攻坚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二是对乡镇的各级扶贫责任人、村两委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等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培训约2000人次,详细讲解了扶贫开发政策、工作方式方法等。三是通过“五看”“11不准等方法,进行细致核查,适时进行数据清洗和动态管理,确保贫困人口识别精准。      

39.关于产业扶贫投入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通过加强指导和工作调度,采取各项有力措施,已消灭村集体经济空壳现象。二是充分利用土地确权取得的成果,对确权到村集体的土地,实行土地流转,目前,通过利用土地确权成果实现村集体收入1047万元。三是通过强化财政支持、落实用地政策、加强金融支持等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在精品果园等7个方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租赁、承包经营等方式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村集体办公用房、校舍、厂房、仓库等资产进行盘活,振兴村级集体经济。      

40.关于县扶贫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县政府组织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下拨了各类资金。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落实好三级书记抓脱贫各项措施,认真落实副县级领导包乡、相关部门包村、驻村帮扶等责任制度。三是抓好各级扶贫资金特别是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明确拨付时限,确保到位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撬动、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发挥效益。     

41.关于部分乡镇扶贫干部工作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执纪问责,其他乡镇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指导。二是对底数不清、任务不明、工作不力等问题,进行通报、组织约谈等相应处理,强化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对不胜任的扶贫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加强正向引导,对脱贫攻坚成效显著的提拔重用。三是突出抓好基层扶贫干部培训,县委组织部已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培训班4期,培训约583人次;对乡镇的各级扶贫责任人、村两委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长等及时召开培训会议,培训约2000人次。      

42.关于扶贫领域优亲厚友问题未能根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已查实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要求其他乡镇类似问题举一反三。二是已对各乡镇的相关业务人员及时培训,讲解了建档立卡动态调整相关程序,要求严格把关,认真核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贫困群众充分了解脱贫攻坚政策、程序有关事宜。四是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力度,坚决对不称职、不作为、不担当干部进行整改。      

43.关于扶贫资金拨付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拨付配套资金。按政策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已于20181120日足额发放至贫困学生手中。二是加大资金调拨力度,按照《阜蒙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将着力加大资金调拨力度,保证按规定时间把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44.关于脱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县纪委监委等部门介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二是坚持举一反三,对扶贫项目建设涉及的职能部门和乡镇主管领导加大监督力度。截至目前,未发生类似问题。三是严格按照道路项目建设程序,统一规划设计,严格施工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关于落实省委上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省委上轮巡视反馈的氟产业开发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416户居民已经全部搬迁完毕。二是十家子镇周边村屯已经没有玛瑙染色手工作坊,受污染地水源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县自然资源局重新对蒙古贞宾馆地块履行招拍挂手续结合党政机构改革,目前对全县混岗人员、超职数人员全部清理完毕。      

二、关于省委巡视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6.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的建议

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群众头脑,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持续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三是组织66支青春之队“理论快闪”宣讲团,开展理论宣讲“七进”活动,已开展宣讲百余场,受众万余人。四是制发了《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补齐拉长“四个短板”及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及整改落实任务分工和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每项问题的整改正在有序推进中。五是印发了《2019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将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政于民,不断增强“八大本领”。      

    47.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树牢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承接京津冀产业转移为契机,努力在辽西北攻坚中率先破局的建议

一是通过制定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方案、成立招商小分队、制定全县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并建立飞地园区,努力在辽西北攻坚中率先破局。二是抢抓国家“振兴东北”和“长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机遇,依托现有氟化工、铸造、温泉、农产品、服务业等优势产业,开展高密度、高频次招商活动,现各招商小分队已奔赴各地开展工作。三是落实全县推进“飞地经济”发展工作方案,分别在氟化工产业基地、食品农产品产业基地、铸造产业基地、东梁镇、建设镇设立五个飞地园区,推动全县飞地经济快速发展。      

    48.关于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的建议      

一是密切关注、积极应对统一战线领域网络舆情,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扩大民族法规的社会知晓度,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四个认同”。三是坚持每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蒙古贞之夏”广场文艺汇演,实施“3570”文化惠民工程。    

(二)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组织建设,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

49.关于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的建议

一是每季度下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对教育活动作出专门安排。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实施方案》。四是对全县1138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分期分类的全员轮训,切实提高党建工作能力水平,着力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    

50.关于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着力纠治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中的违规问题的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二是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省市委干部管理“4+10”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7个配套规范管理文件,全面提升干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在源头上杜绝违规问题发生。      

51.关于扎实做好人才工作、筑牢辽西北攻坚的人才支撑的建议

一是将人才引、育、用、留工作纳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加强人才工作者队伍建设,全力开展引智活动。二是积极搭建引才平台,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强化人才服务保障。三是利用县委党校、阜新三沟精神党性教育基地加强对党政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党性教育。四是利用全县6个专家工作站,培养高端人才,围绕五大产业集群,引才引智,筑牢辽西北攻坚人才支撑。      

(三)彻底整治“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发力推进干部作风转变

52.关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着力解决各类形式主义现象,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力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的建议      

一是制定了《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特别是对机构改革后党政机关和事业中心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暂未发现违纪问题。二是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三是2019年年初以来,已核查违规操办酒席案件线索5件,立案3件,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      

53.关于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各级干部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精气神的建议

制定《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工作实绩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合理考核体系,强化结果运用,将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奖励激励挂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54.关于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案件查办力度,坚决打击各种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个责任”不力的乡镇进行约谈、问责。二是各乡镇(街道)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立案14件。三是加大对涉黑涉恶“保护伞”案件的督办查处力度。实行领导包案,班子成员包片的工作机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领域实行联点督导。四是中央督导组交办问题线索15件已全部办结。省公安厅交办问题线索4件已全部办结。    

55.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和巡察力量,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的建议

一是严格按照县纪检监察及巡察机构编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及巡察队伍。同时强化内部日常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二是通过调转及公开招录公务员的方式配备9名巡察干部;完成了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和36个乡镇(街道)专职纪委委员的配备。三是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同每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廉洁自律提醒函》,下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发送警示教育信息。四是通过“以干代训”等方式,抽借乡镇纪委人员参与案件查办工作,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    

(五)积极巩固脱贫攻坚战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56.关于大力推进扶贫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扶贫政策落地生根的建议

一是制定印发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二是按照阜新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项目保费缴存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正在运行医疗补充保险。三是印发《关于安排2019年度扶贫开发项目资金计划》,资金支付指标已下达,近日拨付到位,确保脱贫攻坚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四是大力推广“扶贫车间”模式,建设盛京满绣服装加工、电子元件加工、手工艺品加工等扶贫车间50个,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积极探索“龙头企业+扶贫车间+贫困户”发展模式促进贫困户增收。五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形成全社会支持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57.  关于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聚焦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契合点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关注和解决好各类督查所指出的问题,实现稳定脱贫,让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的建议 

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仅2018年,先后召开了6次县委常委会议、4次政府常务会议、6次领导小组会议,4次片区会议,9次业务培训会议,研究部署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各级主要领导带头推进,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落实遍访贫困村,带头深入贫困镇村实地调研、现场办公,实施党政一把手遍走贫困村、走访贫困户工作,以实际行动指导推动脱贫攻坚落地见效。三是三个县委脱贫攻坚督导组深入镇村督导工作,开展巡回督导工作。四是组织落实副县级以上领导包保、县直部门包乡带村工作,定期督促指导镇村开展工作、帮助协调落实项目资金,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五是省、市、县的派驻村工作队切实担起责任。镇、村认真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乡镇扶贫办,扶贫联络员、包村干部和包户帮扶责任人落实到位。六是整合农口部门资金,合力推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    

(六)加强巡视整改,切实做好巡视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58.关于各级党委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召开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省委本轮巡视指出的问题,结合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求整改省委上轮巡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研究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推动整改落实优质高效完成的建议

一是制定《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研究制定“三个清单。二是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县委书记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四是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导检查,多次进行工作调度。五是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经完成并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53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7项(已明确整改时限),完成率88.3%。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关于省委巡视组移交有关线索方面的落实情况      

59.关于对本轮巡视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应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并在3个月内向省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报送办理进展情况的意见

及时建立线索台账。定期督导,及时更新上报办理情况,确保依规依据依法处置,按期办结。目前,正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60.关于对巡视移交我县信访部门的信访件,要认真处置,办理情况纳入整改情况报告,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内容的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交办案件办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时间、步骤及措施,要求责任单位及乡镇按照方案认真落实。二是加强督导,强化责任,严格落实信访约谈、督查通报等制度。截至目前,省委第九巡视组交办我县130件案件已全部出具答复意见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8-8822220);通讯地址:阜新镇民主路西段,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信封请注明:对阜新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123100

联系电话:(0418-8816642);通讯地址:阜新镇民主路西段,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办公室(信封请注明:对阜新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邮编:123100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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