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27 浏览量:110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依据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调整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公布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评审事项清单的通知》(辽商改发〔2019〕1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阜蒙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今后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等情况,对涉及《阜蒙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县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调整意见,按照程序更新发布。阜蒙政办发〔2018〕113号公布的《阜蒙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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