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3-28 浏览量:174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自然资发[2019]5号
关于政协阜蒙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
次会议98号提案的答复
宗玲委员您好:
关于您提出的制定新的《城镇发展规划》,在巴特尔体育场东侧健身羽毛球馆(乒羽馆)、游泳馆健身场所,需要说明的是:根据《阜蒙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中,临接巴特尔体育场东侧为规划公共绿地,公共绿地为强制执行用地,调整强制执行用地需要上一级人民政府(阜新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我们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将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推进相关体育场馆的建设。
1、我县城区体育场所不能满足城区居民的日常健身需求,对此我县规划相关部门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推动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体育场馆,远期规划体育用地54.12公顷。
2、待《阜蒙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进行修编时,将推进调整巴特尔体育场东侧用地性质,用于建设羽毛球馆(乒羽馆)、游泳馆建设场所。
3、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推行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运营,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场地供给。
阜蒙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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