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1-08 浏览量:201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8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农作物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辽宁省2019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提升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充分发挥秸秆资源效益,确保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序推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及财政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区域及支持方式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采取“整县推进”方式,在全县35个乡镇和泡子农场全面开展。运用中央财政资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培训、宣传、会议、技术服务等工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重点领域和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工作,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杜绝秸秆露天焚烧,巩固2016-2018连续三年秸秆禁烧区内零着火点成果,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直接和过腹还田水平显著提升,耕地质量明显提升。
秸秆综合利用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需求基础上,抓好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原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循环方向发展。
二是典型示范、整体推进。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及企业,实行“整县推进”。进一步总结和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通过实施重点项目、推广实用技术,打造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典型,构建政策、工作、技术三大措施互相配套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进秸秆全域、全量利用,实现整体突破。
三是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行多方共赢。
三、重点工作任务
鉴于全县花生、高粱、谷子等农作物秸秆已充分利用的实际,以提升玉米秸秆利用率为突破口,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力度,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
(一)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业和秸秆有机肥生产。一是结合我县以玉米种植为主的实际,以实施玉米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加强农机农艺结合,按照机械化秸秆直接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完善作业技术路线和技术模式,示范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和秸秆机械翻压还田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二是结合全县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项目,大力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生产有机肥产业发展。三是鼓励设施农业规模较大的乡镇推广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
(二)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以牛羊标准化小区、奶牛生产基地、规模化饲养场为重点,大力实施秸秆饲料化利用。一是大力推广秸秆青黄储等适宜技术,鼓励和支持全县养殖场(户)进行秸秆收储和利用。同时,结合全县农业结构调整工作,鼓励支持青贮玉米、优质苜蓿等种植业发展,推进粮改饲工作;引导养殖场(户)进行畜禽粪污还田,提升过腹还田水平和土壤肥力,积极探索完善发展绿色、环保、生态的秸秆综合利用循环发展链条。二是以秸秆膨化饲料生产应用为重点,积极推广应用秸秆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提升全县秸秆利用效率。
(三)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结合农村环境治理,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热解气化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以阜蒙县惠农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为依托,支持鼓励发展秸秆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和乡镇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锅炉或秸秆成型燃料锅炉,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八家子镇、大固本镇以及卧凤沟乡各建设一处秸秆打捆直燃锅炉集中供暖试点。科学发展秸秆生物质直燃发电、供热、制气项目。
(四)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重点以辽宁田园有限公司为依托,支持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引导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扩大秸秆食用菌生产规模;鼓励设施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生化处理技术,生产育苗基质、栽培基质,满足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和土壤改良的需要,促进农业生态平衡,扩大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
(五)支持秸秆原料化利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市场需求、成熟技术,引领发展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新型建材、板材、包装材料、乙醇、制炭、淀粉等产品。
(六)开展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并壮大秸秆收储运社会服务组织,选择交通条件便利,秸秆产量较大的乡镇,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引进秸秆规模加工企业进行兴建,或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领建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促进秸秆后续利用。
(七) 发布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充分依托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的技术支撑作用,针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区域性和多样性,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制定适宜我县的技术标准规范,减少秸秆还田、利用的负面效应,探索总结发布我县秸秆综合利用主推技术。
(八) 构建县域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结合我县特点,在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专家组指导下,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县域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结合我县工作成效,从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技术体系三个方面统筹考虑,相互配套、相互支撑,实现我县秸秆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产业发展模式以实现产业化运行的企业或合作社为重点,深入挖掘其中经济效益的获得点、政策支持的着力点、产业发展的补偿点,为其他地区发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提供经验借鉴。
(九) 建立秸秆资源台账。开展农户、市场主体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调查,准确掌握我县农作物秸秆产生与利用情况,认真做好数据填报、数据审核和提交等工作,确保数据质量科学有效,建立我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
四、项目资金使用
(一)条件背景。经过三年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全县中等以上规模收储运主体数量趋于稳定,基本覆盖全域范围内的秸秆收储运环节需求,稳定秸秆终端消化利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确保我县秸秆利用的重点。饲料化利用方面我县青黄储基本满足我县自身畜牧业需求,同时一部分打包饲料可通过收储运主体销售到域外。基料化利用基本稳定,肥料化利用作为秸秆处理最适宜方式,在我县综合利用比例里有待提高,燃料化利用方面,应试验示范不同供暖面积下打捆直燃锅炉集中供暖效果。
(二)资金使用方向。2019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总计600万元,经广泛调研和研究,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今年的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补贴县域内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规模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是用于我县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8万亩。
三是用于补助燃煤锅炉改造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项目建设。
四是用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培训、宣传、委托技术服务、聘请监理、审计等方面以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制度建设。
五是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制度建设(统计、调度、录入等工作)。
(三)补助对象、方式及标准
一是对于县域内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利用县域内新产生玉米秸秆达到一定规模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包括三个规模标准:一万吨以上;五万吨以上以及二十万吨以上,奖励资金数额根据达到标准的主体个数以及资金额度,由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确定)。
二是对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作业主体,根据在达到作业标准的面积每亩补贴25元。
三是对于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补助项目建设工程总额的50%,其中,八家子镇试点预计投资140万元,补助70万元;大固本镇试点预计投资60万元,补助30万元;卧风沟乡试点预计总投资40万元,补助20万元。
四是对秸秆综合利用台账制度建设的35个乡镇及泡子农场,每个给予5000元台账制度建设费用(主要用于办公室所需用品、小型便携电脑、电脑耗材等方面)。
(四)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
时间 | 阶段性重点工作 | 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
2019年10月末 | 项目准备及保障工作 | 5% |
2019年11月末 | 秸秆还田补贴 | 30% |
2020年 1月末 | 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试点补助 | 50% |
2020年5月末 | 规模化综合利用主体“以奖代补” | 100% |
(五)补贴流程
规模化综合利用主体“以奖代补”资金。秸秆综合利用主体根据自身生产计划于11月1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补贴备案申请,经农业农村局确认后取得补贴资格,然后按照第三方监理机构要求按时报告秸秆收储利用量,建立秸秆收储利用台账,接受第三方跟踪监督,由第三方确认奖补资金申报主体截至2020年3月1日的实际秸秆收储利用量,达到标准的,汇总上报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最终确定的补贴标准兑现奖补资金。
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补贴。在项目区乡镇遴选玉米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作业主体,第三方监督审核主体秸秆全量深翻还田作业面积,根据实际有效作业面积按政策兑现补贴。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县乡两级“一把手”工程,各乡镇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责任意识,负起秸秆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责任。
(二)建立考核机制。县政府对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较好的乡镇进行年度表彰,对完成较差的乡镇进行约谈整改。
(三)强化政策引领。及时向社会发布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程序做好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组织专题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推广使用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调动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
(四)加强资金监管。财政、农业部门要切实强化资金管理,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擅自调剂和挪用,对骗取、套取、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的配套扶持力度,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统筹利用好农机购置补贴、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政策措施,综合施策,形成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强大合力。
(五)整合行业部门资源。为有效提升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参与度,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对合作组织选用的农机具,我县及时办理农机补贴,并积极争取保护性耕作项目,对重点地区、重点合作社予以倾斜;将合作社及企业所需电力配套,纳入农网改造工程,同时享受农用电价格;优先解决企业用地指标,并及时解决临时占地问题;按要求落实省、市免税政策;为秸秆运输转运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切实解决秸秆转运不畅问题。
(六)加强信息调度。县政府建立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乡镇要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各乡镇要于每月5日和20日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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