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11-01 浏览量:342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同时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文件精神:2019年必须按照国家、省级、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的要求,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预计2019年底,要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工作,2020年底,要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确保2021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能够顺利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年)》于2012年批准实施;《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于2012年批准实施,2017年修订。规划实施以来基本解决了城市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为缓解城市发展产生的矛盾赢得了解决时间,但与党的十九大要求尚有差距。同时,上一版的“两版”总体规划期限已至,若不及时开展编制工作,2020年后即面临违法规划、违法供地、违法建设的被动局面。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思路发生重大转变,这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立足于原来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理念、空间、治理上全面转型。理念上,更加注重生态绿色发展,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深挖现有建设用地的潜力是重中之重。空间上,将城市与乡村、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同步纳入规划范畴,实现对山水林田湖草这一生命共同体的全域全要素管控。为按期完成规划成果的编制,需立即全面开展此项工作。
一、《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意义
为更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新指示应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要求,围绕阜蒙县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坚持高质量发展,贯彻“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补齐“四个短板”,全力做好“六项重点工作”,深入实施“突破辽西北”和县域经济发展战略,继续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进一步稳就业、稳外贸、稳投资、稳金融、稳外资、稳预期,扎实推进阜蒙县创建全国一流民族自治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决胜基础。启动《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以下简称本次规划)的相关编制工作,及时响应新时期发展背景和国家政策导向的变化,把握新时期的政策机遇,绘制自身发展的远景蓝图,谋划全县转型发展的总体格局,制定实现目标的具体步骤和行动,在区域发展中赢得先机、走在前列。
二、《规划》编制内容
本次《规划》范围覆盖阜蒙县全部国土空间,包括阜蒙县县域和阜蒙县辖区两个空间层次,拟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以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专项、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专项、多规差异矛盾图斑消减研究)。
(一)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对现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施导向,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和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结合阜蒙县特点,构建符合阜蒙县实际情况的评估体系。具体包括:评估产业转型和创新环境营造情况,体现高质量发展驱动能力;评估城乡协调和区域协同情况,体现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水平;评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评估开放型经济和交往的空间支撑平台建设,体现城市的开放支撑程度;评估环境品质提升、公共服务设施可达性,体现以人民为中心;评估城市应对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的抵御或恢复能力,体现城市智慧化水平和韧性。
1.基础数据收集
经济 社会 资料 | 主要包括评估时点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资料,总人口、城镇常住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料,经济社会、产业发展资料等。 |
土地 规划 利用 状况 资料 | 主要包括历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规划利用年度计划执行和用地审批情况;农用地分等定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情况;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土地生态保护建设规划等土地利用专项规划资料、图件及其实施情况;土地违法及查处情况、低效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等。 |
基础 图件 | 主要包括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土地整治图、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布局图、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图、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中心城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反映评估时点规划、土地利用现状的遥感影像图、发展战略图等。 |
相关行业及部门规划资料 | 主要包括反映评估时点现状的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划、城镇体系建设、城乡建设、农业、林业、能源、交通、水利、地质、水文、环境等规划资料。 |
a.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
b.规划目标实现情况
c.规划空间布局安排
d.重大工程与项目落实情况
e.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2)定量评价
a.指标体系
规划评估指标体系由4个评价目标、15个评价指标构成,主要从用地规模指标执行、用地结构和布局变化、节约集约用地、规划修改等方面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b.评价结果分析
根据定量评价结果,对评价指标分值、目标分值、综合分值反映出的规划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综合分析。
(3)综合评述
在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综合评述规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规划实施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影响及效益;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明确提出规划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的评估结论;就规划对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进行分析和预估。
(4)相关建议和措施
根据评估结论,提出进一步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的相关建议、措施及方案。
3.评估成果
(1)评估报告
主要包括:现行规划编制背景的简要回顾,截至评估时点土地利用变化及其特点,主要规划调控指标的执行情况及其分析,规划布局的落实及变化情况,土地利用分区变化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规划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总结规划实施成效、问题及原因,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
(2)表格成果
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结构表、主要调控指标情况表、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执行情况表等相关表格。
(3)图件成果
主要包括:规划基期年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图、评估时点遥感影像图、评估时点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等相关图件。
(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1.落实战略目标
紧紧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国家、省、市、县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依据上位规划,在科学研判阜蒙县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明确阜蒙县近期、远期乃至远景发展目标,明确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
落实我县发展目标,基于我县现实基础,结合城市发展重大行动计划,构建支撑发展战略目标的城市职能体系。
2.落位空间格局
根据上位规划所确定的阜蒙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构建生态优美、布局合理、集聚高效的城乡国土空间格局,明确市域城镇体系。
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确定全域国土空间分区及其准入规则,统筹、优化各类空间管控线,并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
围绕落实阜蒙县城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各项支撑职能,识别城市发展战略性承载空间,提出城市整体空间结构调整优化、城市中心体系、产业园区布局、公共空间体系、生态景观体系、城市文脉体系等方面的结构优化建议。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用地的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
3.完善要素配置
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山、水、林、田、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的规模和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统筹安排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4.强化生态修复
明确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和网络化。
5.分解落实要求
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提出应当编制的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提出对功能区规划、详细规划的分解落实要求。确定阜蒙县空间发展时序,提出重大行动计划和项目建设建议。
6.政策措施保障
提出建立和健全从全域到功能区、社区、地块,从总体规划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充分利用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政策工具,完善规划实施措施和保障机制。提出城乡体征指标体系,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机制。
(三) 重要专项研究
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1)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通过对土地、水、环境、生态等资源环境和生态本底进行基础评价,结合主体功能分区对环境承载类型进行分级,综合比照资源利用效率和生态环境耗损的变化趋势,确定超载预警区间。
(2)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利用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在核实与补充调查的基础上,形成数据整合集成。以乡镇为单元,综合人口集聚、经济发展水平、交通优势、区位优势等基础性评价和地形地势、土地、水、生态、环境、灾害等约束性评价形成多指标综合评价结果,确定最适宜开发、较适宜开发、较不适宜开发和最不适宜开发的区域。
2.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1)统筹考虑资源保护底线和城镇发展需求,结合城镇化发展水平、阶段和模式,以主体功能定位为导向,因地制宜确定阜新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具体技术路线和方法。结合双评价研究,以及城镇主要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研究,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2)根据空间及发展条件差异,研究不同城镇建设组团的规模及用地范围,将城镇开发边界划分为城镇集中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特定功能区等不同分区,明确不同分区的空间管治与指引,提出空间管治原则与措施。
(3)多规差异矛盾图斑消减研究
全面梳理阜蒙县辖区发展类、保护类及各部门专项规划,摸清家底。识别多个空间类型规划存在的差异矛盾图斑。提出矛盾图斑解决方案,形成县辖区空间布局一张蓝图。探索规划实施和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改革。
三、工作计划
项目正式编制周期暂定为10—12个月,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及初步现状调查(1—2个月)
(1)项目前期准备、签订合同、成立项目组。
(2)初步调研:资料收集、用地踏勘;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2019.7月-9月)
2、第二阶段:方案阶段(2—3个月)
(1)召开动员大会;完成资料收集和实地踏勘,召开县领导、县职能部门、各乡镇和重点企业座谈会。
(2)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各项专项研究。
(3)研究并初步确定发展目标与战略、空间结构与布局、提出阜蒙县初步布局方案。
(4)向县政府汇报。(2019.9月-12月)
3、第三阶段:初步成果阶段(3—4个月)
(1)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和各项专项研究。
(2)完成《规划》初步成果,由县自然资源局审查。
(3)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
(4)修改完善初步成果,上报审查。(2020.4月-6月)
4、第四阶段:深化成果阶段(2—3个月)
(1)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2)县人大审议。
(3)《规划》成果公示(30日)。
(4)召开专家评审会。(2020.6月-8月)
5、第五阶段:成果审批阶段(1—2个月)
《规划》编制成果送市政府审批。(2020.10月-12月)
四、工作组织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规划编制在工作组织上将更加突出全社会、全过程、全方位参与的特点,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组织方式。
(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和报审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组织与决策、《规划》重要内容的审定工作和参编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县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等。各成员单位负责提供《规划》所需的各项资料,并参与相应的专项研究和《规划》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各参编成员单位负责与各自对口的县直部门和乡镇部门沟通协调。
阜蒙县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各相关局局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作为《规划》编制工作成员的牵头单位,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并组织《规划》编制各阶段的技术及日常工作。
(二)《规划》编制项目组
本《规划》编制工作意向由国家规划编制甲级设计研究院及地方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组成《规划》编制工作的联合技术团队,共同承担《规划》主体内容的技术编制工作。
主编单位:国家规划编制甲级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地方规划设计研究院及其它具有专项特长的规划设计和研究机构参与各专项的研究工作,广集智慧,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五、编制经费估算
《规划》编制及其他《专项规划》编制经费估算:
(一)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城市总体规划部分)
主要任务是按照自然资源部的最新技术要求,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部分)实施评估报告,与《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合并后,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查。预计经费:205万左右
(二)《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主要任务是融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技术内容,按照自然资源部的技术要求,编制形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文本、图集、说明书)及成果数据库(不含信息平台),提交市自然资源局审查。经费分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两部分:
1.城市总体规划部分
参照《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年修订稿),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预计在14.18平方公里左右(参照现行城乡规划用地规模33.13%的增长比例),并根据本项目审批级别、地区差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等情况,乘以1.5的调整系数,按照7.5万元/平方公里(5万元/平方公里*1.5调整系数)的标准,预计经费约106.35万元。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分参照《辽宁省城乡规划编制收费指导意见》(2012年)测算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费。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含县城)费用按规划期末人口、实际规划用地面积计算,规划编制计费基价为50万元,城市规模20万人以下的计费单价是4.5万元/平方公里。根据阜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际规划控制范围为中心城区,面积为10.65平方公里,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8万人以内,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总面积为14.18平方公里,预计未来阜蒙县城市人口将控制在20万以内,按照4.5万元/平方公里的计费单价,初步测算需经费63.81万元。另外县域范围内乡镇空间规划编制费用预计在900万元左右。
(三)必要的专项研究
据了解,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双评价)、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为规划上报的必要专题,研究范围为阜新市全市域。多规差异矛盾图斑消减是首版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多规融合过程中的必要工作,研究重点为阜蒙县城区(不含下辖各乡镇)。以上三项专项研究的任务内容将根据自然资源部颁布的最新技术要求执行。
双评价专项:预计经费150万左右;
城镇开发边界专项:预计经费150万左右;
多规矛盾削减专项:预计经费150万左右;
(四)重要专题研究
针对阜蒙县城市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可设置产业发展、景观风貌、综合交通、公共安全等政府认为有必要专题研究,充实《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研究内容。预计经费:60-100万元/项(根据专题研究的难度确定)。建议按照4项专题研究预计,则此部分经费约为320万元。
预计《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相关费用2045.16万元(不含地形图转换+资料购置费+相关会议费+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招投标费+专家评审费+宣传等后期费用)。
附件: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78号).pdf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