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6-15 浏览量:110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19〕4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城区防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19年城区防汛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2019年城区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辽住建〔2019〕62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按照统筹兼顾,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基本原则,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安排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城区防汛形势
由于我县城区排水设施建设滞后,泄洪能力不足,部分居民区无排水设施,如城区出现强降雨和突发性降雨情况,防汛形势将非常严峻。
三、任务分工和工作措施
(一)任务分工
1.出现应急情况时,县城所有企事业单位抽调相应人员按照各单位分工和本单位、本社区居民迅速开展工作。
2.负责县城防汛的水利、住建部门都要建立防汛抢险组,随时听候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3.对汛期县城易出现灾情及居住低洼地区的具体安排如下:
(1)三沟酒厂负责中华路阜蒙县段(酒厂门前至玍海西大桥)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烟叶公司北侧居民区
(2)住建中心环卫部负责教育路(文化路至园区路)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低压锅炉厂门前
(3)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民族街(北环路老蒙医至河滨路成吉思汗广场)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4)县公路工程总公司负责二级路(人民街隆宇市场至发展大街气象局)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隆宇市场北侧居民区、打靶场附近居民区。
(5)县林业局负责北关街(北环路老蒙医至北堤坝)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6)县养路段负责八一路(人民街一中北至繁荣街县刑警队)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营门外河沟垃圾杂物清运工作。
重点地段:机场营门前居民区。
(7)县教育局负责繁荣街(南环路建行至县刑警队)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北环路(民族街老蒙医至建新路消防大队)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9)县交通局负责文化路西段(西门交通岗至三沟酒厂)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0)县税务局负责园区路(中华路育鸿花园至北环西引路中国石化)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1)县公安局负责南环西引路(邮政局至自来水收费大厅)与繁荣街南段(邮政局至阿金大桥)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公安局住宅附近。
(12)县民政局负责人民街北段(北环路隆宇大厦至八一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工作。并负责道路上有碍泄洪的垃圾杂物清理工作。
(13)县农业局负责海新路(发展大街电业局至新邱交界)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4)县应急局负责文化路(西门交通岗至发展大街电业局)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5)县环保局负责南环路(民族街交警队至繁荣街建行)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6)县交警大队负责工农路(电业局至东方驾校)、老陶瓷厂北侧住宅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老陶瓷厂附近住宅区.
(17)县经服局负责人民街(北环路隆宇大厦至阿金火车站)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重点地段:老阿金大桥南住宅区。
(18)县卫计局负责团结街(北环路财政局至湖畔花园)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19)县人民武装部负责民主路(繁荣街人民医院至民族街清真寺)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0)县人社局负责光华街(南环路婚姻登记站至交通路京都商场)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1)县司法局负责胜利路(民族街实验小学至繁荣街阳光小区)道路两侧附近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2)县信访局负责南环西引路(交警队至三沟酒厂)道路两侧居民区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3)县文广新局负责建新路(东门三角地至热电厂)道路两侧居民区的防汛抢险及排水设施的看护疏通工作。
(24)蒙古贞集团负责世纪豪庭小区及细河治理堤段(即蒙古大院居民区南侧)的排水和防汛抢险工作。此处地势低洼,且仅有部分防洪堤段,如遇大雨由蒙古贞集团负责组织抢险,并负责将居民撤至县高中院内。
(25)细河截流干管入污水处理厂处阀门井汛期由蒙古贞污水处理厂派专人负责阀门开放。污水提升泵站由蒙古贞污水处理厂养护管理,并保证汛期的正常使用。
(26)蒙古贞集团—京都商业广场,针对本单位地下车库应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由于地下车库地势低,遇暴雨,排水管网水量饱和,极易造成地下车库倒灌,引发混电联电事故。为避免地下车库雨水倒灌灾害的发生,应提前做好地下车库防涝预案及抢险措施的编制工作,组建汛期抢险队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7)蒙古贞集团,针对蒙古贞宾馆地下车库应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由于地下车库地势低,遇暴雨,排水管网水量饱和,极易造成地下车库倒灌,引发混电联电事故。为避免雨水倒灌灾害的发生,应提前做好地下车库防涝预案及抢险措施的编制工作,组建汛期抢险队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8)鑫向阳房屋开发—义乌小商品城,针对本单位地下车库应做好汛前准备工作。为避免雨水倒灌灾害的发生,应提前做好地下车库防涝预案及抢险措施的编制工作,组建汛期抢险队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9)广厦房屋开发—兴荣市场,针对本单位地下车库应做好汛前准备工作。为避免雨水倒灌灾害的发生,应提前做好地下车库防涝预案及抢险措施的编制工作,组建汛期抢险队伍,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30)县住建中心园林部负责细河城镇段1号橡胶坝和2号橡胶坝防汛抢险工作,同时要做好细河城镇段橡胶坝的防汛抢险工作。
(31)县城区办要认真组织发动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对住宅区有碍泄洪排水的地段进行清理、整治;做好防汛抢险工作,东关村西关村负责辖区内的排水地段清理整治和防汛抢险工作。
(32)县水利局要做好县城北堤坝及细河(县域段)的防汛抢险工作。
(33)县城投集团负责在建工地人民街雨水改造项目、发展大街建设项目汛期安全抢险工作,确保在建工地安全度汛。
(34)县住建中心市政部负责排水设施维修和管护。
①做好泄洪口的清淤修正工作。排水设施要及时清理、维修,确保洪水顺畅排入细河。
②如遇强降雨,下水设施排水重点部位要有专人负责疏通,确保雨水排出畅通。
(35)地势低洼居民区由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区部分街道尚无排水设施,地势低洼容易积水,要派专人认真做好防汛检查、巡视等各项工作,重点对孤寡、残疾、特困居民家庭进行排查,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居民的防汛自救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防汛联防指挥部。
各部门、单位必须在汛期来临前进行防汛检查,明确防汛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周密部署,做好防汛准备,并将完成情况上报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
(二)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防汛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各责任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防范意识,主要领导作为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将防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单位城区防汛实施方案,配备抢险队伍,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防汛联防指挥部。
加强汛期值班值宿,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亲自带班制度。汛期通讯、供电、住建、卫生、供水、供气、交通、城区、供销、气象等部门要安排值班人员及车辆,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生汛情时要确保车辆和人员及时服从调遣,对无故拖延影响防汛抢险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各单位要做好防洪排涝设施和危险房屋检查维修,遇大雨要动员无加固措施的房屋产权单位或社区街道居民迅速转移。对经多次动员仍未撤离人员,必要时可强行撤离。发生险情,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联防指挥部调度,确保救援及时。必要时可由县人民武装部联系驻军部队救援。
2.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县交通局、城建建筑公司、环卫处要分别准备2台抢险运输车辆,报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供水、供气、供电、电信部门要制定防汛方案,对其所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保证汛期供水、供气、供电正常,邮电通讯畅通,确保防汛指令及时准确传达。
(3)县卫健局要组织成立汛期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发生汛情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4)县气象局、县水利局要及时报告雨情、汛情,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5)县城区街道办事处要认真组织发动各社区和居民委员会,对住宅区有碍泄洪排水的地段进行清理整治。
(6)县教育局要对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及时维修险漏房屋,确保校舍安全,避免因大雨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7)县供销联社等单位要按照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要求,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备足木桩、编织袋、铁线、砂砾、水泥等各种防汛物资,确保安全度汛。
(8)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的电力供应,确保汛期的供电安全及调度使用。
附件:1.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成员名单
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附件1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防汛
联防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焦 健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总指挥:宋广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蔡鸿锴 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王海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文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晓伟 县水利局局长
陈 浩 县财政局局长
常秀梅 县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 员:邓忠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包维东 县教育局局长
王 彪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叶军华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 剑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景川 县交警大队队长
姜 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本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关 莉 县气象局局长
吴国军 县住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立群 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经理
梁 锐 中国联通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王和东 中国移动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冯 亮 中国电信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联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建建设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王海春同志兼任。成员:张本杰、吴国军、李薇;联系电话:住建局8823535,住建服务中心:8813066、8817655。
附件2
县城区防汛联防指挥部成员职责分工
姓名 | 职务 | 单位职务 | 岗位分工 |
焦 健 | 总指挥 | 县委常委、副县长 | 负责全面指挥全县城区防汛和抢险救灾 |
副总指挥 |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全县防汛维稳工作 | ||
副总指挥 | 人民武装部政委 | 协助总指挥工作,调遣抢险队,必要时负责联系驻阜部队救援 | |
副总指挥 | 政府办公室主任 | 协助总指挥工作,协调各部委办局工矿企业调配物资调用车辆 | |
王海春 | 副总指挥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 协助总指挥工作,重点负责市政设施现场救险 |
刘晓伟 | 副总指挥 | 水利局局长 | 负责细河和北防洪堤的防汛工作 |
陈 浩 | 副总指挥 | 财政局局长 | 负责防洪抗洪时期的资金保障 |
常秀梅 | 副总指挥 | 城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 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街道、社区防汛工作 |
邓忠伟 | 成 员 |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负责城内各厂矿企业的自防工作 |
包维东 | 成 员 | 教育局局长 | 负责汛期各中小学校校舍维修和各项防范工作 |
成 员 | 交通运输局局长 | 负责县城内四个出口的路面排水 | |
叶军华 | 成 员 | 卫生健康局局长 | |
王 剑 | 成 员 | ||
王景川 | 成 员 | 交警大队队长 | 负责汛期和抢险时的车辆疏导及调配 |
姜 博 | 成 员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 负责县城内道路防汛工作,协调分管领导负责城区汛期房屋安全、建筑工地房屋安全 |
张本杰 | 成 员 | 住房和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 负责住建服务中心防汛物资、车辆、人员的筹备调配及城防办公室工作 |
关 莉 | 成 员 | 气象局局长 | 负责汇报水文、气象情况并提供资料 |
张立群 | 成 员 | 国网阜蒙县供电公司经理 | 负责汛期电力保证 |
梁 锐 | 成 员 | 中国联通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 负责汛期通讯保证 |
王和东 | 成 员 | 中国移动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 负责汛期通讯保证 |
冯 亮 | 成 员 | 中国电信阜蒙县分公司经理 | 负责汛期通讯保证 |
吴国军 | 成 员 | 住建服务中心副主任 | 负责城区道路,管渠的排水及办公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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