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县实行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的实施方案(试行)

日期: 2019-08-28 浏览量:118 来源:阜蒙县教育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35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阜委发[2019]2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实行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阜蒙县实行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战略高度认识农村教师工作的重要性,着重解决当前村教师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高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稳定村教师队伍,吸引优秀人才在我县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带动和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农村的教师队伍,为我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实施范围和发放标准

实行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范围为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受,离岗后自然取消。到农村中小学交流轮岗的教师在农村中小学校实际到岗期间享受补助。在编不在岗、借调到城内人员、离退休人员等不享受补助。因师德师风等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在处分影响期内不享受补助。

三、实施办法

(一)资金来源。省级财政定额补助。

(二)补助标准。以学校距县城距离远近、交通便利程度、乡镇发展程度、教师队伍稳定程度等因素确定我县月补助标准为八档:

一档420元;二档370元;三档330元;四档300元;五档260元;六档230元;七档200元;八档150元。

(三)发放方法。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采取按岗补助、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办法,按现行工资发放渠道发放。各乡镇学校在核实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名单后,按月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四)执行时间。我县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管理。要加强资金管理,建立以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为基础的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控。对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虚报、冒领、套取补助资金行为,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二)动态调整。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实行动态调整,根据量化评估指标,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档次和金额。

(三)注重综合施策。要把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与其他政策有机结合,采取综合措施,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农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村教育、关心农村教师的良好氛围。

附:阜蒙县农村学校教师差别化补助执行标准

                      

 

阜蒙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8日



阜蒙县农村学校教师差别化补助执行标准

阜蒙县教育局 2019年8月29日
档次所含乡镇每人月补助金额
一档泡子、福兴地、化石戈、太平420
二档大固本、十家子、平安地、于寺370
三档塔营子、老河土、建设、苍土、招束沟、旧庙、大五家子330
四档

蜘蛛山、紫都台、八家子、务欢池、大巴、扎兰营子、

富荣镇、七家子、哈达户稍、红帽子

300
五档佛寺、国华、卧凤沟260
六档伊吗图、新民、大板230
七档东梁、王府、沙拉200
八档阜新镇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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