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1-15 浏览量:196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19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县行政执法机关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执法水平有效提高。
1、行政处罚机构及执法人员。我县现有行政处罚机构100个,行政执法人员1288人,其中行政机关60个,行政执法人员1153人;授权机关38个,行政执法人员196人;委托机构2个,行政执法人员97人。
2、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今年5月,按照中央、省、市要求,由县委编办牵头,开展了全县五大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将交通、市场、农业、文化、环保五个执法队伍整合划入了相应主管局,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至6月30日,我县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3、加强市场执法监管。持续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督察组反馈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照单全收,印发《阜蒙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清单60项,明确责任部门,坚决落实整改;联合十个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对食品、保健品经营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全县机电类特种设备检查、电站锅炉及范围内管道全面检查、常态化践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排查与整治、燃气行业安全检查等专项行动8次,检查各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80家,发现并整改了问题隐患160项。
4、全面落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印发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创新公开方式;修订完善本部门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规范文字、音像记录,加强信息管理归档制度,制定并完善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明确审核主体、审核范围、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严格审核责任。
5、规范涉企执法检查。转发了《阜新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明确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制定、报送、审核、批准、公开的程序和时限。制发了《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县政府有关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9]4号),并在阜蒙县政府网站及蒙古贞日报上予以公示,公开了涉企检查投诉举报电话。各部门严格按照检查计划执行,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落实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
6、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完成了以子项为单位的1034项“6+1”类政务服务事项平台录入工作,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3.2%以上。17家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的部门设立了行政审批股,并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各职能部门授权进驻事项743项。完善承接落实国家和省、市取消下放权限工作,市、县业务对口部门对转交的事项签订《下放行政职权事项交接书》。建立完善收费清单制度,严格执行省、市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清单之外的收费和基金项目一律不得执行。
7、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围绕资源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任务重、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主动监督与受理督查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2019年共接受各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处罚备案132件。
8、在全县范围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公民人身安全、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事项,行政机关均可列入试点目录。
9、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机构改革后全县30个行政职能部门政务服务工作及行政审批股室设置情况进行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推进。组织推进“减手续、减程序、减环节、减时限”工作,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等9个部门的办事时限,整体提速78.0%。目前,已进驻中心的大部分事项审批承诺时限已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10余个证照实现了“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制定了县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目录清单,做好省政务服务网公开工作。
10、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平台建设。各部门完成县本级33个部门1129项(包含子项)“7+1”类政务服务事项认领工作,并将事项信息要素全部按要求录入到省政务事项库中。公布“阜蒙县第一批100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同步公布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涵盖了市场、公安、税务、人社等11个部门的事项。
11、推进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继续巩固“一社区一村(屯)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2019年县司法局及县政府法律顾问共计出庭代理诉讼案件53件,办理县政府交办非诉案件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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