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7-27 浏览量:319 来源:中共大板镇委员会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2019年7月8日至9月8日,市委第九轮第四巡察组对大板镇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大板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大板镇党委针对巡察组提出的七大类34个主要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逐一对照检查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所在,研究制定了《大板镇党委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明确解决问题时限,积极有序推进整改工作。共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11次,完善制定规章制度12项,组织处理14人次,追回违规发放报销资金6100元。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34个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在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党委集体做出违规决策。2016年9月28日召开党委会议做出违反党的纪律的决策部署。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30日召开了大板镇党政班子会议,对党委集体做出违规决策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反思警醒,要求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民主决策作用。二是3月24日大板镇党政班子会议明确了《大板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大板镇“三重一大”制度》(大委发〔2020〕19号和大委发〔2020〕21号),进一步明确议事内容,规范议事程序,做到科学决策。三是发挥镇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要求纪委全程参与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并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重大决策都经过集体研究,符合相关规定。
2、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2018年4月8日党委会集中决策未能坚决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24大板镇党政班子会议明确了《大板镇党委议事规则》和《大板镇“三重一大”制度》(大委发〔2020〕19号和大委发〔2020〕21号),进一步明确议事内容,规范议事程序,自觉维护议事规则和制度规定的权威性、严肃性。不断强化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履行领导责任。二是1月10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将条例》,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5月29日的党政班子会议上,党委书记对未执行党委集体决策的现象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强调党政班子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按照党委集体决策落实各项工作。
3、落实上级纪检部门建议不力。对阜蒙纪[2016]120号《关于给予王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中提出的建议未能坚决落实。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6年11月22日大板镇三家子村委会根据《关于给予王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决定》(阜蒙纪〔2016〕120)号)建议,启动了对王某某的罢免程序,当时只有4人投票,未超过选民的半数,未能罢免。二是2017年9月10日大板镇党委下发了《关于撤销王某某支委委员职务的决定》(大委发〔2017〕37号),撤销了王某某大板镇三家子村支委委员职务。三是2019年10月10日王某某本人提出申请辞去三家子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务,10月11日大板镇党委下发了《关于同意三家子村王某某同志辞职的批复》(大委发〔2019〕42号),同意其辞去三家子村村民委员会委员职务。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不到位。镇扫黑除恶工作人员不清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阶段重点任务,个别村传达镇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记录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力度。运用条幅、宣传单、宣传展板及电子屏等方式宣传扫黑除恶工作,通过集市和入户发放宣传单3300余份,在各村和镇显著位置悬挂宣传条幅40余个,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二是组织镇扫黑办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有关要求,全面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重点任务,提高镇扫黑办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镇扫黑办对6个村的村级扫黑除恶档案进行检查,对会议记录等相关档案材料提出整理意见。四是4月30日镇党委书记对朝阳寺村党支部会议记录扫黑除恶会议时出现明显错误的责任人下派第一书记何刚进行了约谈,要求端正工作态度,不要再犯同样错误。。
5、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存在做表面文章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通过调查,查找出了问题出现的原因和造成此问题的当事人。二是 4月14日党政班子会上镇党委书记对扫黑办工作人员出现的失误进行了批评提醒,要求工作认真,杜绝再出现类似错误。三是5月29日的市委巡察专题党委会议上党委书记就此问题提出了要求,要求严禁做表面文章,以后有此类需要调整的人员等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
6、落实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移交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未排查处置。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8年底大板镇扫黑办将举报王某某问题的涉黑涉恶线索移送至阜蒙县扫黑办。移送审批单一式两份,移送至县扫黑办审批单有镇党委书记何某某签字并加盖了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大板镇委员会公章。存档一份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签字盖章,4月14日镇党政班子会议上镇党委书记对该工作人员提出了批评,要求规范档案,认真履职。二是镇扫黑办已将县扫黑办加盖公章的审批单复印后盖章存档,并注明原因。三是关于王某某的问题线索县纪委移送至大板镇纪委办理后,镇纪委已于2019年10月15日调查核实后信访结案。
7、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动议环节中“一把手”未落实“末位表态制”,存在“一言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了《大板镇党委议事规则》(大委发〔2020〕19号),并逐项落实该文件规定的议事决策范围、程序、规则和“末位表态制”等,明确提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党委书记最后综合集体意见并做最后陈述表态,实行“末尾表态制”。二是3月30日在关于巡察反馈整改问题专题会议上,镇党委书记对过去存在“一言堂”行为作出深刻检讨和自我批评,并请班子成员进行监督。三是1月10日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了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了解和掌握,以便以后做到精准、科学、民主选人用人。四是在配备调整大板镇中层干部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程序和规定进行。
8、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存在相互抄袭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4月10日理论中心组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了党政班子成员对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对政治性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了自查,发现赵某某、海某某、李某某3名同志存在发言材料有雷同现象。对此,4月14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党委书记对此现象进行了批评,提醒班子成员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不要再发生此类现象。三是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对2019年党政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了审阅,严格把关,杜绝了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抄袭的现象。
9、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个别班子成员在剖析讲正德、修正德方面的问题时,90%以上篇幅是引用讲话内容,没有指出自身存在问题;相互批评意见全部照搬个人发言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2018年的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进行了自查。4月14日党政班子会议上党委书记针对自查发现批评发言材料问题查摆不到位、批评意见照抄本人发言材料的现象和行为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对自己监督不到位的行为,进行了自我批评。二是2019年12月6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岗位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在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0、对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部署落实不到位。用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导扶贫工作不够。大板镇9个产业扶贫脱贫项目中有8个为资产收益性项目,各力格村军洋养殖合作社为当年分红当年脱贫,存在返贫风险,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策学习。3月30日大板镇党政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二是2019年12月14日镇党委研究制定了《大板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实施方案》(大委发〔2019〕55号),对全镇居民动态监测,成了应急救助帮扶组织,通过产业基地带动、合作社分红、扶贫车间就业、电商平台、商业保险等措施,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加强扶贫车间和扶贫项目建设。2020年依托扶贫车间,新上扶贫项目6个。在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为贫困户提供了就业岗位。四是实施因户施策,如评定低保、五保户,进行危房改造,帮助统一缴纳新农合,进行教育扶贫等,使全镇建档立卡户都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五是全镇建档立卡户都与大板村、各力格村和三家子村光伏发电项目签订了分红长期协议,巩固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11、解决个别村民多年上访的老难题方法单一。2017年至2019年镇政府解决上访问题主要靠济助息访,存在花钱买平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对全镇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4月30日的党委会议上对排查出重点信访问涉事人员23人,针对信访对象个体化差异,重新研究分配了重点信访人员包保责任人,实行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包片民警三级包保,做好政策解答。二是严格执行信访代理制度,明确信访代理流程及代理员职责。引导信访者把信访诉求和矛盾纠纷交由代理员解决或代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群众无序上访、重复上访和无理上访,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三是5月29日的党委会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020〕36号),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的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2、理论武装有差距。理论中心组存在落实学习计划不严格、落实上级学习要求不到位、学习记录不实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按计划落实学习。截至目前,理论中心组按学习计划已经集中学习了4次。二是理论中心组分别于2019年12月23日和2020年2月5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在“不忘初心、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宣传委员对工作不认真,造成学习时间笔误的现象,进行了自我批评。四是3月30日镇党政班子会上,党委书记对分管理论中心组学习工作的宣传委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3、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浮于表面。未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做好乡镇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知识学习。4月10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阜蒙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4月14日召开大板镇党委会,对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大委发[2020]25号),进一步压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是2019年11月20日召开了2019年第四季度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议,结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总结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四是5月29日党政班子会议上将原《大板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大委发〔2019〕56号),调整为《大板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大委发〔2020〕37号)进行重新下发。落实了大板镇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措施。五是3月26日召开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2020年大板镇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会议,会议上镇党委书记对大板镇2020年意识形态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
14、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未结合乡镇实际对辖区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形势及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10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阜蒙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3月26日召开由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书记参加的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分析研判会议,会议上对辖区意识形态工作总体形势及风险点进行自查。并要求各村每半年必须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以书面形式将研究内容上报至党委。三是4月9日镇党委书记与分管意识形态的党委副书记和宣传委员就大板镇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问题进行了约谈。
1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部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未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4月10日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阜蒙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是强化责任追究。4月9日镇党委与宣传委员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对述职述廉报告中未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三是加强审核把关。明确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由党委书记进行审签。2019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党委书记进行了逐一审核把关。由党委书记把关,逐一审查,班子成员2019年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均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在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6、党建工作责任制担的不实。2018年召开的3次党建工作例会均未结合乡镇党建工作实际研究具体措施;2019年未专题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全面履行党委书记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建例会制度》。1月21日召开党建工作例会研究了第一季度“两学一做”学习计划。下发了《大板镇党委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季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委发〔2020〕1号)。二是完善党建责任制,下发《大板镇党建责任制》(大委发〔2020〕24号),明确领导干部的责任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形成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各支部严格按照《大板镇党委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季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委发〔2020〕1号),落实学习任务。同时镇党委加强对各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和指导。截至目前,镇党委责成包村领导对各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督导,1次检查。四是镇党委书记定期听取各党支部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汇报。3月30日例会,听取了机关党支部关于近期党建工作的汇报。并与各支部签订党建考核责任状,强化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17、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经常。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存在记录不全,参加支部活动次数不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10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了《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意见》。二是对镇机关支部的党小组进行了调整,将每位领导干部编入到三个党小组中。截至目前,机关支部召开2次党员大会,各党小组召开了4次党小组会议,党政领导干部均按时签到参加会议,会议有专人记录,记录详实。
18、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不严格。机关党支部完成2019年第一季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仅20%。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1月21日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季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大委发〔2020〕1号)文件。明确了每季度的学习内容,目前,各支部都严格按照第一季度的计划,落实了学习内容。二是制定《大板镇党委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 和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的意见》。(大委发〔2020〕 20号)。
19、“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机关党支部记录中存在参加人员未签名、记录内容过于简略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2019年12月4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工作管理条例》,提高了各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业务水平。二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指定专人记录,记录详实。由于疫情防控原因,今年各支部未集中开会。部分党小组按时召开了会议。三是制《大板镇党委关于严格执行“三会一课” 和组织生活会工作制度的意见》(大委发〔2020〕20号),对“三会一课”的记录进行了重新的规范。
20、支部教育党员工作不扎实。部分党员掌握党的基本理论不扎实,存在把支部组织学习记为中心组学习,把镇党委书记记为主持人的问题,询问19名机关干部有12人不清楚“两个维护”具体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机关支部党员严格执行镇党委下发的关于“两学一做”的通知精神,按时参加支部学习;党政班子成员既要参加机关支部学习活动也要按时参加中心组的学习。分别做好学习笔记。二是党政班子会议上党委书记督促和要求机关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升和创新工作能力。三是机关支部以组织集中学为主,自学为辅,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每月围绕党日活动或党小组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同时党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系统掌握基本理论,做到学懂弄通。四是各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了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镇有近300名党员参加了测试活动,合格率98%,提高了党员对党的基础知识的了解和掌握。
21、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肃。存在不经党员大会表决直接上党委会审批、预备期时间和召开党员大会时间不一致、未转正之前签名、转正大会出席人数统计不准确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行自查整改。组织委员对近年来发展的党员档案资料进行全面的自查整理,及时查漏补缺,规范了党员档案材料。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19年12月19日围绕《发展党员工作材料汇编》和《基层党务工作实用手册》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工作的认识和重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22、增补支委委员程序不严格。2019年增补支委委员时未采取差额方式选举产生。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学习培训。2019年12月4日和12月19日分别组织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提高对支部换届选举和增补委员程序的认识。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机关支部、老干部和非公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2019年12月9日,按照《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机关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差额选举出新一届支委委员。
(四)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3、工作作风不实现象依然存在。述职述廉报告存在雷同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纳入到5月份的学习计划当中,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二是在3月30日党政班子会议上,王某某、温某某、赵某某、苏某某等就述职报告与往年的报告有雷同现象进行了自我批评。同时党委书记对4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以此警示班子成员不再发生此类现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三是对党政班子成员2019年的述职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严格把关。四是在主题教育期间,党政班子成员围绕作风建设,共查找了27个问题,深刻刨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在民主生活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24、述职内容与实际工作有出入。齐红艳、王猛在2016年仍在体现2014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赵文权2015-2017年连续三年体现完成山岳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强化机关工作作风整顿,3月30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党委书记对齐某某、王某某、赵某某三名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三名当事人围绕作风建设认真剖析,在2019年12月6日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三是镇党委书记对党政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严格审阅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5.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存在用招待费购买酒水、公款旅游、乱发津补贴、违规报销加油款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鉴于疫情期间,要求财政所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自学,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收缴违规违纪所得。针对招待费购买酒水、乱发津补贴行为,3月23日纪委给予时任财政所长诫勉谈话处理,追缴违规发放补助1200元。三是2019年12月18日大板镇党委研究制定了《大板镇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大委发〔2020〕17号),并成立大板镇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监督工作小组,对实施细则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处理。
(五)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6、落实工作纪律不严格。未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给予长期病假人员相应的工作待遇。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正在积极推进。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摸清底数。发现我镇共有4名长期病假人员未按相关规定发放工资117056元。经实地走访了解,其中3人治病花费较大,家庭负担较重(孙某某和石某某2人患癌症,刘某某心脏支架),4月14日经镇党委会研究讨论,考虑到上述3人家庭实际情况,决定对上述3人病假期间违规发放的工资不予追缴。追回石某某请假期间违规发放工资4900元。二是1月15日镇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同4位长期请假人员进行了谈话,考虑到身体状态情况,给4名同志们重新调整了工作,现均已经到岗上班。三是4月14日制定下发了《大板镇请销假制度》(大委发〔2020〕24号),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
27、执行财经纪律不到位。财务凭证中频繁出现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违规报销差旅费、坐收坐支、三公经费超支,固定资产处置不合规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2019年12月9日主管财政领导带领财政所全员学习了《现金管理条例》,要求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等现象发生。二是按照相关制度,对白条欠款或借款进行追缴;已通知相关人员,限期补开正式发票抽回白条。三是2020年1月10日大板镇党委召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专题会议,按照《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重新规范了差旅费标准和财务报销程序。四是2020年3月24日制定了《大板镇资产管理制度》(大委发〔2020〕18号)和《大板镇财务管理制度》(大委发〔2020〕23号),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六)在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存在的问题
28、管党治党用力不够。主体责任担的不实。十八大以来,大板镇党委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本级纪委处分党员干部没有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十一条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处分决定,警示教育不到位,执纪问责没有形成足够震撼。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月5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严格执行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 2019年9月20日和10月19日分别召开了衙门村和大板村两委班子成员会议,对镇纪检监察机关的两个处分决定予以了公布,5月18日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在镇党委会上予以了公布。二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019年11月14日召开了全镇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了刘某某案件警示教育片,压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责任压力,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29、“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2019年镇党委和各村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镇党委书记未签名,未和镇直部门签订责任书,对镇直部门缺乏有效监管,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3月13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全面加强镇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会上对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4月17日召开了大板镇各党支部负责人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议传达了县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并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
30、镇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执纪宽松软。十八大以来,共立案21件,镇纪委自办案件仅7件。2018年6月处理的大板村妇联主任某某、王某某私自互换精准扶贫帮扶对象一案中,对张小华作出党内警告处分,未对王玉春作出任何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镇纪委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对全镇扶贫攻坚、环境治理、村级财务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风险点进行排查,共对7名违纪党员干部给予党纪处分,约谈4人。二是针对市委巡察组提出的关于未对王某某做出任何处理的问题,镇党委立行立改,经镇纪委调查核实,2019年9月5日对王某某进行立案审查,2020年3月16日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31、执纪程序不严格。镇纪委7件自办案件中,立案环节未经党委会研究。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4月10日镇纪委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程序意识,规范监督执纪各个环节。二是正确履行执纪程序。自2019年至今镇纪委处理的10个案件在立案、结案环节均召开了党委会议研究。
32、案卷管理不规范。档案中存在审批表无承办部门意见、出现2份表述内容不一致的审理报告、处分决定日期和文件编号不对应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学习并严格执行《阜蒙县纪委监委乡案县审文书审查卷》模板要求,镇纪委着力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及案卷管理,严格按要求对案卷组卷归档。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3月29日镇纪委配齐了专职纪委委员1人,监督执纪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在整改期间对案件审批单要求承办部门签署意见。镇纪委书记对审理报告、处分决定日期和文件编号严格把关,要求客观一致,不许出现差错。
33、重点岗位缺乏有效监管。对镇财政监管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对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到位,致使部分村支书、主任出现侵占、套取、挪用集体资金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立行立改,对重点岗位和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2019年8月14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大板镇财政所长岗位进行了调整,免去赵文权财政所长职务,分管财政工作,刘龙梅任财政所长职务,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二是完善了《大板镇三资代理财务规定》,加强“三资”监督管理。对各村“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履行六步工作法议事程序,杜绝侵占、套取和挪用集体资金行为。三是2019年10月10日,镇农经站制定了《大板镇三资代理中心月集中办公制度》,对村级账目工作实行每月集中办公制度,互相发现问题,集中监管。四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镇纪委全力排查涉嫌侵占、套取、挪用集体资金等行为,已给予党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1人。2019年11月19日镇长针对村级财务监管出现的问题对经管站站长进行了提醒谈话。
(七)在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34、镇党委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认领的16项问题未逐条研究整改措施,仅明确22项整改任务及责任部门,部署的12项整改工作方案,9项整治工作,镇直部门未提供出任何材料。
整改落实情况:此问题已经完成整改。一是镇党委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已经按照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整改完毕并上报。但由于工作人员调动原因,巡察期间未找到相关留存档案。二是为了加强对档案保管措施,4月13日镇党委邀请下派到我镇的省政府办公厅档案管理处处长检查指导了我镇档案工作,对我镇档案管理进行了指导和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态度。三是严格人员工作调动手续交接,交接工作由党委副书记和纪检书记监督,要求原任将工作资料和档案完整交接给信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反映。联系方式:3398092;邮政信箱:阜新市细河区中华路45号 市委巡察办(收);电子邮箱:fxswxcb@163.com。
中共大板镇委员会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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