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18 浏览量:182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我县民族教育扎实推进,以特色发展作为办学理念,以追求质量为工作指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正在形成民族教育发展新局面。加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科学管理,以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解决民族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薄弱问题,全面推动自治县民族教育的快速发展,势在必行。
二、起草过程
2018年9月,由县人大组织人大相关部门、县教育局相关部门到蒙古族实验中学实地考察,研究民族教育发展问题;2018年12月,由阜新市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前往前郭尔罗斯和杜尔伯特两个蒙古族自治县关于如何办好民族教育进行参观考察;2019年3月,市人大来我县调研民族教育工作,为我县民族教育发展指明了正确发展方向;2018、2019两年间,县教育局多次组织召开了民族学校校长座谈会,研究民族教育发展问题,同时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县蒙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进行了拉练式听课检查调研。在充分了解全县民族教育现状,充分听取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完成了起草工作。
三、工作目标
提高双语课堂教学效果,开展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活动,创造校园蒙语环境,办特色学校,创优质发展之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改善蒙古族幼儿园和民族班的办园条件。
(二)为全县蒙古初中提供双语教师和双语教材。
(三)解决蒙古族实验中学蒙语授课高中教师紧缺问题。
(四)抓好民族教师培训。
(五)加强民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六)县财政预算内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提高到每年150万元。
(七)对蒙古语授课班学生实行初、高中全程免费教育。
(八)落实蒙古语学科教师和双语教师岗位补贴每月100元。
(九)县财政每年给民族学校增加10万元经费。
(十)为蒙语授课为主的双语生大学毕业回阜蒙县的,提供就业机会。
(十一)大力开展民族文化教育。
(十二)加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
(十三)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
(十四)加大对民族教育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五、政策依据
《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实施意见》(阜政发〔2017〕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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