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03 浏览量:228 来源:阜蒙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研究、部署执行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信息,分析、研究预测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重要信息,并研究和提出对策及措施。
3、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4、负责全县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审计工作。
5、负责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重大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协调查处重大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和重大事故。
6、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人口统计、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等工作。
7、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
8、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警卫工作。
9、负责全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10、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人员,维护交通秩序。
11、会同有关部门向居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装备建设。
二、机构设置
阜蒙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县公安局内设机构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阜蒙编委发(2019(6号文件))阜蒙县公安局内设机构33个,派出机构37个。
内设机构主要是:指挥中心、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刑事案件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警犬大队、监所管理大队、看守所、拘留所、治安大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社区警务大队、反恐怖工作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留置看护大队、水利公安分局、交通公安分局等。
派出机构主要是:县城东、西两所,农村35个乡镇派出所。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蒙县公安局系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独立编制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阜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设置为超链接)
第三部分 阜蒙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4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39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6万元,主要是2018年7—12月县本级机关事业在职人员调资资金。
(二)支出总计74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78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8万元。
2.项目支出669万元,主要包括监控电路改造168万元,武警智慧磐石工程55万元,武警执勤对讲机6万元,国庆维稳业务费40万元,执法办案业务费40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9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7393万元,比上年减少2213万元,下降23%,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民警加班经费330万元,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160万元,监控使用费150万元,扫黑除恶经费15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1423万元。
2.支出增减情况。2019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7449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101万元,下降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公安局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0万元,项目支出66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4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行政运行支出586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1万元,执法办案支出400万元,其他公安局支出8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7万元,死亡抚恤134万元,住房公积金2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阜蒙县公安局决算财政拨款支出7449万元,同比减少支出2102万元,下降22%。 其中:基本支出将少1091万元,减少13%;项目支出减少1011万元,减少60%。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及家庭个人支出少于上年因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转移支付资金,监控电路使用费及办案业务费支出少于上年因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5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293万元,下降50%,主要是车辆购置费减少226万元,车辆运行费减少6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方面接待支出,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50批次,200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阜蒙县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万元,比2018年减少147万元,降低16%,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少于上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阜蒙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阜蒙县公安局共有车辆8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8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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