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3 浏览量:268 来源: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以公安司法服务为宗旨,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并按照《法律援助条例》提供法律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组成情况:公安警务服务中心,公安网路安全中心,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原司法系统所属的阜蒙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五个机构组成。属于事业改革新建事业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2019年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司法局的部署,坚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以服务为宗旨,做好我县公安信息网络安装、维护及运行。做好全县人民的公证服务,为全县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要事业成效如下: 

 1.对公安视频硬件设施的安装及维护,对阜蒙县辖区内的公安视频建设进行日常维护,确保37个派出所的监控设备正常使用。视频在线率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以便于协助民警整理网络及视频信息,为具体工作和案件进行分析研判。

 2.一年来,车管所共办理新车牌照4070个,转入车辆4472台,注销车辆3948台,转移过户车辆8322台,变更登记车辆1552台,抵押登记3509台,补办登记证书292件,换领合格标志1527件。办理驾驶证业务:初次申领业务3987人,补证换证6742人,驾驶证审验5731人,满分学习860人。

 3.2019年,阜蒙县公证处以服务群众为基础,充分发挥公证证据监督保障职能,全年受理办结公证案件1375件。为服务县域经济的发展积极配合政府工作,为政府的相关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程的公证法律服务。公证处的服务业务主要包括:法定继承、小额领取、离婚协议、房屋买卖、建立遗嘱、证据保全等方面。

 4.2019年法律援助接待咨询3000余人,为人民群众挽回各种经济损失558万余元,其中为农民工追偿劳动报酬203万元。诉讼案件1160件,其中民事诉讼472件,农民工讨薪63件,刑事诉讼27件,行政诉讼1件,非讼688件。

  

 

第二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阜蒙县公安司法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9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98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38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8万元

主要是中心2019年度单位供暖3万元和公证处五险两金没正常缴纳(15万)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9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收入398万元,比上年减少331万元,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管理所经费不在中心完成。

2.支出增减情况。2019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380万元,同比减少支出34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车管所的经费支出不在中心完成。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共安全支出320万元,包括:

(1)公安250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236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4万元等支出。

(2)司法71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49万元,律师公证管理22万元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

4. 住房保障支出1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8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公安司法中心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380万元,同比减少支出349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9万元,原因是车辆管理所55人财政拨款支出没在中心完成。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等,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安司法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尚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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