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03 浏览量:232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2019年2月22日县农业农村局挂牌成立,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
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贯彻国家、省、市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承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农药兽药质量、农药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绩效考评、新闻宣传和重大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定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拟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预决算和财务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审计工作;负责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核算,负责资金使用的跟踪、检查,提出改进管理和使用的意见建议。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社会保险、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和管理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
2、农业股:拟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工作。
拟定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农产品市场运行、指导农产品市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生产统计有关工作;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有关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阜蒙县农业农村局机关
第二部分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 报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067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84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8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收入。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23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结转。
(二)支出总计28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2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万元。
2.项目支出2371万元,主要包括农业专项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777万元
主要是项目资金形成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万元,项目支出237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9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05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信息化建设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6)事业运行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费用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5. 农林水事务支出2058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无此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支出。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支出。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支出。
10. 住房保障支出1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7万元,主要是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此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等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县文化路东段11号 邮编:123100 Email:fmxzfbdib@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2102000049号
辽ICP备2020013343号 网站标识码:210921000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8811630 网站举报邮箱:fmxzfbd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