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3 浏览量:146 来源: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省、市、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

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划入原县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等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


三、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1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31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3万元。

(二)支出总计88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2.项目支出853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430万元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9年,部门决算收入1314万元,比上年增加1314万元,增长10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2.支出增减情况。2019年,部门决算总支出88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884万元,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万元,项目支出85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8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万元,抚恤支出101.1万元,退役安置支出463.8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

1. 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6万元,包括: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6万元.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万元,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万元。

3. 抚恤支出101.1万元,包括:

1)死亡抚恤支出93.6万元.

2)伤残抚恤支出1.1万元。

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2.9万元。

4)其他优抚支出3.5万元。

4. 包退役安置支出463.8万元,包括:

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452.9万元。

2)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0.9万元。

5.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28万元,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4.3万元。

2)拥军优属支出13.3万元。

3)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10.4万元

6. 住房保障支出1.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支出1.5万元。

7. 其他支出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884万元,同比增加支出884万元,增长100%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万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853万元,增长100%。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新成立单位。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新成立单位。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新成立单位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比2018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成立单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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