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3 浏览量:131 来源: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城区街道办事处为隶属于县政府的正科级派出机构,拥有相当于乡镇和城市街道领导和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事物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政府管理职能,组织开展辖区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指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行使自治职权、开展工作。

    2、城区街道人大工作办公室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组织开展城区街道人大代表团开展各项活动;依法联系本辖区产生的县人大代表,开展监督、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指导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能;组织代表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自身素质。

3、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事务拥有管理权。城区街道办事处对县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防保站、土地所、法庭等事业单位实行监督管理;对司法所实行街道办事处和司法局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以上单位主要领导的任免,奖惩及年度考核鉴定应征求城区街道党工委的意见。驻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和企事业单位有责任协助做好社区工作。

4、城区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小区规划和公益性事业建设拥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县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参与县城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在规划小区开发建设时,应征求城区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小区开发建设要有利于城市长远发展和管理。

    5、根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中“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的关系,协助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定,街道办事处应承担协助城乡建设局做好物业管理的职能。

    6、城区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经济建设拥有组织实施权,组织和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各方力量,发展工农业生产和第三产业。

7、城区街道办事处对东关村、西关村、果园和社区建设拥有组织实施权。认真做好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根据县城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总量的增加,在县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抓好社区建设,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行。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党委办公室: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和讲话稿、党工委印信管理;

2、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文书收发、印信管理,对外接待及日常运行等工作;

3、人大办公室负责监督、视察、检查和调研工作,人大代表团的各项工作;

4、组织办:负责组织、人事、劳资管理;

5、宣传办:负责宣传、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

6、武装部:负责征兵、民兵和预备役管理,负责国防教育;

7、妇联:负责妇女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8、共青团:负责团委工作和青年工作、负责青少年教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9、财政办: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民政办: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复员转退军人、扶贫与最低生活保障等民政事务工作;

11、统计办:负责法定统计报表等工作;

12、综治办:负责本辖区统战、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政治等工作;

13、劳动物价办公室: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及物价方面工作;

14、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城区街道乡镇企业、农村经济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政策落实、组织实施规划管理、检查验收及资金管理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19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


 

第二部分 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19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区街道办事处.xls


 

 

第三部分 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19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56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9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6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366万元。

(二)支出总计205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行,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5万元。

2.项目支出1388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08万元

主要是财政拨付预算指标但实际经费年末决算时未能到账及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9年,城区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收入2194万元,比上年减少231.7万元,增长9.6%,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的原因。

2.支出增减情况。2019年,城区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总支出2052万元,同比减少支出31.87万元,减少1.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蒙县城区街道办事处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万元,项目支出1388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2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0万元,农林水支出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3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20万元,主要是单位行政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7万元,主要是其他项目支出。

(3)信访事务18万元,主要是群众来访方面的支出。

(4)事业运行6万元,主要是单位事业基本支出。

(5)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61万元,主要是相关机构支出。

(6)组织事务4万元,主要是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8万元,包括:

(1)民政管理事务52万元,主要是拥军优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7万元,主要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抚恤155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其他优抚等支出。

(4)退役安置29万元,主要是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5)最低生活保障17万元,主要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6)临时救助26万元,主要是临时救助支出。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万元,主要是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8)其他生活救助7万元,主要是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万元,包括:

(1)计划生育事务36万元,主要是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优抚对象医疗6万元,主要是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1万元,主要是环境环保管理事务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380万元,包括: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380万元,主要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6. 农林水事务支出131万元,包括:

(1)农业支出100万元,主要是农业结构调整补贴7万元、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66万元。

(2)水利支出20万元,主要是其他水利支出。

(3)目标价格补贴11万元,主要是其他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1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8.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万元,主要是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

9.其他支出92万元,主要是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财政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052万元,同比减少支出31.87万元,减少1.5%。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万元,增加0.16%;项目支出减少32.92万元,减少2.3%。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入等原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减少等原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0.59万元,下降37.1%,主要是车辆用途减少并且无损坏。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城区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万元,比2018年增加36.37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城区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城区街道办事处共有车俩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费补助。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老红军(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30.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事务(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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