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0-08-03 浏览量:159 来源:阜蒙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蒙古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蒙古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 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 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管理政策并贯 彻实施。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 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 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 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 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 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 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 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 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 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 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 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 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 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 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 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 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和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负责 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 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 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 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 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 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 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承担需报国务院、省政 府、市政府批准的土地转用、征收征用的相关工作。

(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拟定城乡规划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政府 城乡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组织编制相关专项规划。

(八)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市控 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组织规划 专业人员培训工作。

(九)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许可和 管理,审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平面图,依法核发《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十)负责规划区内市政和交通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承担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规划的组织编制、审查、报批; 协调组织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理信息、资料 的调查,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和推广应用等工作。

(十一)监督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放线;组织建设项 目的验线和批后跟踪管理,组织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十二)负责城乡规划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三)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 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 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 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 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五)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县级 地质勘查项目的立项、招标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 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工作。负责地质 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全县地质灾害调查,监督管理地下开 采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 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 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 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 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 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七)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地储备、压 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 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 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八)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 测绘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九)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 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 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 料的公共服务。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省委、 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 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 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 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 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 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 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 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 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 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 的便民高效。

(二十二)关于推进生态建设沉陷治理的职责分工。县 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策研究,采煤沉陷综合治理试点申报工 作及实施方案论证工作,负责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争取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沉陷区地质勘测,项目规划上报和实施工作。县住建局组织实施沉陷区搬迁项 目建设管理工作,按属地化原则实施。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 县涉煤矿乡镇采煤沉陷区治理方案的起草、修改工作,负责 协调阜矿集团等涉煤企业开展沉陷区治理工作,指导涉煤乡 镇认真执行有关治理政策,对群众上访诉求,按文件规定做 好督办和解释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综合办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综合规划办公室、土地管理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征转利用办公室行政审批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第二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xls


 

 

第三部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11.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01.2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0.3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530.9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10万元,主要是项目结余等。

(二)支出总计5706.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81.3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万元。

2.项目支出5325.43万元,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404.07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2019年,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收入7111.27万元,比上年增加4505.37万元,增加173.5%,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增加。

2.支出增减情况。2019年,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总支出5706.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110.9万元,增加119.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1.37万元,项目支出5325.4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06.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23.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44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6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6万元,主要是为单位职工体检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733.67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支出331.5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32万元;土地资源储备支出137万元;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18.78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13.2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3.24万元,主要是职工公积金等支出。

11. 其他支出0万元.

12. 城乡社区支出4923.33万元,包括:

城乡社区支出4923.33万元,主要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5706.8万元,同比增加支出3110.9万元,增加119.8%。 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17万元,增加2.7%;项目支出增加3100.73万元,增加139.37%。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新考入公务员工资及日常经费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单位征地拆迁和补偿及自然资源海洋事务支出增加的原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8年减少1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事业单位改革超过规定排量车辆上缴财政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9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自然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万元,比2018年增加5.7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的原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国土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土局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未展开此项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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