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县法院应当解除对国家公职人员工资以及,专项资金冻结的建议》(第87号)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8-28 浏览量:279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李玉刚代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县法院应当解除对国家公职人员工资以及专项资金冻结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方对冻结账户提出异议,本院经异议审查认为异议成立,解除冻结,张丽霞对异议裁定不服,提出复议,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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