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日期: 2020-09-28 浏览量:792 文字大小:

一、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养老服务业定价机制扶持政策

●扶持对象:养老机构

●实施部门:阜新市民政局、阜新市发改委

●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除对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部门管理外,其他养老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制定价格。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税收优惠政策

●扶持对象:养老机构

●实施部门:阜新市税务局

●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对养老机构提供的养护服务免征营业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自用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取得免税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兼并重组、做强做大,对其在合并、分立、兼并等过程中发生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捐赠税收优惠政策

●扶持对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实施部门:阜新市税务局

●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捐赠,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税法规定比例扣除。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实施优惠的水电气热收费政策

●扶持对象: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实施部门:各相关部门

●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缴费标准执行,用水、用气、用热免收相应的配套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在新建住宅供电工程统一收费区域内的,工程配套费按照《关于新建住宅供电工程建设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093号)中有关优惠政策执行。在新建住宅供电工程统一收费区域外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用户自行委托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的队伍,自行建设由公共电力设施至养老院的电力设施,电网企业不另行收取配套费。安装电话、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按照普通住宅用户收费标准执行。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海外资本投资兴建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

●扶持对象:海外资本投资兴建的养老服务机构

●实施部门:各相关部门

●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海外资本在我市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有与国内资本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相同的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阜新是辽宁省辖地级市,位于辽宁省西部。阜新历史文化悠久,因出土世界第一玉和华夏第一龙,被誉为“玉龙故乡,文明发端”。阜新因煤而立、因煤而兴,是中国最早建立起来的能源基地之一,2001年被国务院正式认定为全国第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全市总面积10445平方公里,辖52县,其中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均为深度贫困县。阜新市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包含少数民族成份36个,人口超过千人的少数民族有蒙古、满族、回族、锡伯族。截止2018年末,阜新市户籍人口186.2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43.5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3.4%80岁以上老人4.6万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1%;农村老年人22.5万,占54.2%;城乡低保及特困老人2.2万人,占5.3%;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5万人,占12.1%

2018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450亿元,增长6.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 亿元,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132亿元,增长2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630 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60元,增长7.3%;城镇新增就业1.5万人,登记失业率4.8%。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详细咨询具体业务牵头部门

●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要求

1、整合审批流程。将投资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4个阶段。
2
、明确牵头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

3、实行并联审批。打破部门界限,压减和理顺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每个审批阶段由牵头部门统一受理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其他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在流程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并统一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审批结果。

●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项目审批(或项目核准、备案)阶段工作。

(阜新市发改委办公室电话:0418-2196770

2、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牵头用地审批阶段工作。

(阜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418-2195173

3、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牵头规划报建阶段工作。

(阜新市规划局办公室电话:0418-2825915

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施工许可阶段工作。

(阜新市住建委办公室电话:0418-2825780

 

三、养老机构备案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

1、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2、备案承诺书

3、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4(1)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3)公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

5、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其中,租赁房屋改建养老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产权证明等必备附件,租用和经营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上。

6、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7、国(境)外组织和个人申请独资、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的,应提交对外经济贸易部门的审查批准文件。

●备案流程:详见《阜新市养老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流程图》

●办理部门: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周1-5工作日时间、各县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0418-2828858

 

 

四、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阜民发[2015]16号)和《关于做好我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8]224号)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对象:在阜新市行政区域内,由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举办,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1、连续依法运营满6个月且继续经营;

2、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要求,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查,基础性指标全部达标;

3、申请补助年度内经登记管理部门年检合格且无严重责任事故或服务纠纷;

4、财务核算规范,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晰;

5、依法经营,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对符合补贴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市级以上财政按照实际入住老人床位数量给予每床每月150元运营补贴。老人包单间1人占多床的,按照1张床位数量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方式:现金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详见《关于做好我市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8]224号)

●办理流程:详见文件

●办理部门: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每年度指定时间、各县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0418-2828858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补贴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依据:《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关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阜民发[2015]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8]223号)●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对象:全市行政区域内,投保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的各类公办养老机构(含养老院、福利院、光荣院、敬老院、农村困难家庭常年病人托管中心)和经市、县区民政部门批准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资质、已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类)。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条件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内容和标准 :养老机构是责任保险缴费的责任主体,以办理投保手续时的床位使用数量为投保基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费标准为每单120元。

对投保养老机构由市级以上财政根据实际参保保费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其中:对公办养老机构给予全额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每单补助75元,自付45元。以上补助含省财政每单补助60元,其余为市财政补助。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方式:现金补贴

●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阜民发[2018]223号)

●办理流程:详见文件

●办理部门:各县区民政局养老服务部门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地点:每年度指定时间、各县区民政局

●咨询电话:0418-2828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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