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4-30 浏览量:183 来源:阜蒙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尊敬的赵国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饲养宠物狗管理的建议》,阜蒙县公安局已收到,并责成治安大队承办,现答复如下:
为落实代表建议,阜蒙县依据《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制定了《加强犬类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由公安局畜牧兽医局、城镇管理监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城区街道办事处为犬类整治成员单位,依据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开展养犬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对代表建议格外重视,由城东派出所和城西派出所负责城区养犬牌照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养犬牌照已经正式开始办理,且办理养犬牌照不收取任何费用。截止5月份已经办理养犬牌照167个。
下一步,县公安局将继续响应代表建议要求,以民生民意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下持续推进养犬管理工作,力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公安治安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阜蒙县公安局
二0二0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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