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大板镇坡耕地治理的建议》(第20号)的答复函

日期: 2020-04-09 浏览量:414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闫海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板镇坡耕地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业发展的关心,我局领导班子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您在建议中提出的要通过坡耕地治理,有效防止水土流失,利于机械化耕种的相关内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土地平整属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设内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关于坡耕地治理工作有明确的技术标准,即坡度小于25度角的坡耕地可被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坡耕地治理的范围。经我局分管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到大板镇相关地块进行现场勘查,对符合建设标准的地块,我局一定积极争取,力争将其列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以解决群众在农业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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