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11 浏览量:175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张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县汉麻种植生产加工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农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我局领导班子对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
我县汉麻种植基础始于2016年,分别在我县的福兴地镇、于寺镇、平安地镇、红帽子镇及富荣镇等乡镇种植汉麻2.4万亩,并在于寺镇、福兴地镇、平安地镇建立的初级加工基地。由于当年发展汉麻种植加工企业未能按照约定进行收购,截至目前部分资金仍未兑付,导致种植户对种植汉麻的认可度不高。
汉麻含有四氢大麻酚成分,容易受种子、气候、光照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稳定因素,常被误解为医药“大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九条规定:禁止非法种植罂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
为切实保护汉麻种植、加工、销售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业用大麻规范管理工作,使汉麻种植、生产能够合法化,发展汉麻产业的企业需向公安部门进行备案,通过公安部门允许后方可种植发展。
如欲在我县继续发展汉麻产业,首先要进行多方协调,解决前期拖欠款等历史遗留问题;第二为确保汉麻种植、生产、加工的合法化,需先通过公安部门的许可并予以备案后再推进此项工作,以保证汉麻产业持久健康发展;第三要引进成熟的汉麻深加工企业,形成产业链。如前述问题得以解决,我局将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扶持该产业发展。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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