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6-23 浏览量:1041 来源:中共阜蒙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王宝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村干部待遇,村会计纳入财政补贴对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提高村级干部待遇”,2019年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省、市、县委先后制定下发或转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基本报酬的意见》、《进步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两委”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提高我省在职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明确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包括村农经员(村会计),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人员,村上聘用人员在内的报酬发放标准。2019年,县委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村干部报酬有关规定,先后下拨4700余万元,保障了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离任补贴足额发放。村党组织书记报酬按照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目标,每人达到2.66万元;村主任按照村书记报酬90%,达到2.394万元;村农经员(村会计)按照村书记报酬80%达到了2.128万元;其他村“两委”成员按照村书记报酬60%达到了1.596万元。仅此一项,县财政增加支出2020万元同时,对年满60周岁,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三届或五届以上,未受到法律法规处罚、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补贴1500元-2000元,共有1061人享受补贴,针对“村会计纳入财政补贴对象”,截至目前,省市委还未出台具体相关政策。
中共阜蒙县委组织部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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