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9-26 浏览量:359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蒙政办发〔2020〕33号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
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辽宁省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辽农财〔20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居民食品安全,切实提高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紧紧围绕保供给、减损耗、降成本、强产业、惠民生,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坚持“农有、农用、农享”的原则,本着科学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引导推动我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在村镇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推动完善一批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的田头市场,实现蔬果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的提升和产后损失的下降;提升农产品的商品化处理能力、顺畅生鲜农产品产销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增强主体服务带动能力,稳定农民增收。
三、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主体概况和生产运营情况
建设主体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具备产销一体经营能力且辐射带动能力强,具备水果、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规模生产能力。申报主体生产运营情况良好,主体及其全体成员重合同、守信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具有相对健全的财务制度。书面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三)区域内主业发展情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地处辽宁省西北部,四季分明,雨热同季,下辖35个乡镇和一个城区街道办事处,县域总面积6246.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478万亩,总人口74万。全县农业资源丰富,农、林、牧各业发达,创造了闻名全国的“三沟经验”。农作物有玉米、高梁、花生、大豆、杂粮等10余种。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县,花生种植面积稳定在170万亩,居全国首位;特色种植业、畜牧业、林果业“三大农业产业化基地”持续做大,农产品品种、品质、总量优势明显。
2019年,全县果树总面积达10.53万亩(不含设施),产量6.76万吨,产值1.16亿元。种植蔬菜30万亩,产量31万吨,产值约10.3亿元。全县生产的果蔬等农产品主要供应本地及远销北京、上海、深圳等全国各大城市。
(四)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现状及需求分析
目前我县已建设保鲜仓储的有119家,有通风库容量5万立方米,冷藏库6万立方米,冷冻库3万立方米。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在农产品产业上,累计需通风库30万立方米,冷藏库30万立方米,冷冻库15万立方米。受辽西地区多年干旱影响,农民越来越重视经济作物种植,随着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增加,对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需求将会进一步加大。
目前我县的果蔬等农产品在运销方式上主要以原产品和初制加工产品营销为主,在鲜活农产品的加工、配送、冷藏冷冻、冷链运输、包装仓储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国家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加快产业化发展进程的产业政策,是依托区域资源优势,发展县域经济的正确选择。对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五)用地情况和地点选择分析
通过乡镇广泛宣传调查摸底,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和农民建库意愿、申报建设农产品贮藏设施需求,确定在蔬菜主产区和水果主产区具体实施项目,项目用地符合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文件要求,2020年全县共有8个乡镇实施该项目。
(六)建设内容要点
1、建设内容。2020年主要围绕水果、蔬菜两大类布局实施,选择产业重点乡镇,按照“田头市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模式,计划建设总体规模为3.745万立方米。
2、建设标准。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印发《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执行。
3、补贴标准。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0〕3号)文件要求,项目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按限定补贴比例上限不超过工程造价的30%、单个建设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县统一标准,超支不补。
具体标准为:
(1)节能型通风贮藏窖。节能型通风贮藏窖在符合《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基础上,每立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80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节能型通风贮藏库。节能型通风贮藏库在符合《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基础上,每立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100元。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3)节能型机械冷库(高温库)。节能型机械冷库(高温库)在符合《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基础上,每立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130元。节能型机械冷库(高温库)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4)节能型机械冷库(低温库)。节能型机械冷库(低温库)在符合《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基础上,每立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160元。节能型机械冷库(低温库)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5)节能型气调贮藏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在符合《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基础上,每立方米补助资金不超过180元。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单个建设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七)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自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5日。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构成
序号 | 设施 设备 | 规 格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万元) | 备注 | |||
小 计 | 地方投 入 | 国家补 贴 | 自 筹 | ||||||
1 | 机械冷库(高温库) | 立方米 | 37100 | 434 | 1609.5 | 482.2 | 1127.3 | ||
2 | 节能型通风贮藏库 | 立方米 | 350 | 343 | 12 | 3.5 | 8.5 | ||
总计 | 37450 | 1621.5 | 485.7 | 1135.8 |
五、资金来源及支持政策
(一)项目资金来源构成
项目资金以申报主体自有资金为主,2020年计划总投资金额1621.5万元,其中自筹资金1135.8万元,申请中央项目奖补资金485.7万元。
(二)其他支持性政策内容
积极落实农业用地、用电保障政策,优先保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用地。冷库等设施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有关用地和用电支持政策,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规〔2020〕1号)、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对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建设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的通知》(辽电财〔2020〕176号)文件规定执行。
积极协调本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优惠信贷支持范围,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贷流程。
六、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一)宣传、调查摸底和动员阶段(7月10日至7月30日)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设立政策咨询、监督电话,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补助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开展调查摸底和动员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技术指导阶段(7月31日至8月15日)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式逐级分别上报市、省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备案。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2020年辽宁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组织人员参加工作部署会议暨仓储技术培训班。
(三)项目申报及建设阶段(8月16日至11月25日)
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情况逐级上报省市主管农业部门;审核申报主体资质等;开展网上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参加全省仓储设施建设启动视频暨技术培训会议;启动项目试点工作,推进全县项目建设。
(四)项目验收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0日)
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在接到建设主体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整改,合格的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后登记造册,并在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信息录入,悬挂建设验收标识。
(五)资金兑付阶段(12月11日-12月20日)
县财政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程序和补助标准,一次性向项目建设主体兑付补助资金。资金兑付后,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将项目验收和资金兑付情况录入信息系统。
(六)项目总结及绩效自评阶段(12月21日至12月25日)
认真总结试点项目实施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以正式文件逐级上报市、省农业农村和财政主管部门。同时,做好绩效自评,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复制建设模式。
七、监管措施
(一)组织保障
1、县级工作机构及职责。阜蒙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主管农业副县长白福良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供电分公司、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建设实施监管、验收和系统录入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验收和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自然资源局负责建设用地审核;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程质量监督;供电分公司负责项目用电服务;各乡镇负责申报主体初审和项目建设基层联络。
2、建设主体工作机构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建设主体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项目分管局长任凤田;项目建设联络人贾立彬。
(二)资金监管
1、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制度。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财政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政策宣传、技术指导与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的开展。杜绝将中央补助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2、建设主体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加强实施过程监督、定期调度,发布资金使用进度,根据实施进展及时开展现场督查,及时上传相关数据。
(三)进度与质量监控
加强督导评估,强化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强化日常技术服务,建立专家服务团队,开展远程或现场指导,帮助实施主体掌握技术,解决难题,确保设施当年建成、当年使用、当年见效和实现信息自动采集传输。
八、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新增果蔬贮藏能力 6200 吨,水果、蔬菜产后损失率分别从 15-20%、20-25%降低到 4%和 6%以下,错锋销售还提高售价 30-50%,可有效提高产品附加值,避免集中上市造成的价格低廉、降低损耗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社会效益
冷库建成后,有效缓解冷链物流最先和最后断链问题,将激励农户增加优质农产品生产,增加田间用工管理,就业量增加,做大做强产业、助力农民增收,实现货畅其流。
(三)生态效益
冷库建设有助于均衡蔬菜市场销售周期,市场销售价格上升将推动果蔬质量标准提升,激励农户降低化肥农药使用量,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附件: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
冷链设施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白福良 副县长
副组长: 黄永江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任凤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洪奎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项 军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孙 闯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供电分公司副经理
相关乡镇负责人均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任凤田同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2020年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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