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0-11-25 浏览量:286 来源:阜蒙县民政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开展全省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民政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辽民发[2020]56号)、《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阜民发[2020]104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20]44号)(以下简称《方案》)。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今年省、市下发涉及殡葬领域相关问题整改成果巩固提升工作通知,主要是在2018年、2019年对相关工作做出过部署,在2018年、2019年整治成果基础上巩固提升。经查阅,在2018年县政府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41号)下发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转型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8]106号),在2019年,县政府办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农村散埋乱葬问题调查摸底和重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殡葬办发[2019]2号)精神,下发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农村散埋乱葬问题调查摸底及“住宅式”墓地排查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阜蒙政办发[2019]27号).分别明确了涉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内容、方法、步骤、具体措施等。在此基础上,根据今年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管理、耕地林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通过开展专项摸排,全面摸清各类安葬(放)设施底数,基本掌握其中涉及的各类违规建设经营等情况,实施台账式管理,委推进分步实施、分类整治、突出整治重点奠定基础。通过全面检查复核2018年、2019年开展的违建墓地专项摸排整治情况,对未整治到位的进行严肃整改,对此前纳入整治范围的违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依法进行整治,以“零容忍”态度制止新增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综合治理水平,坚决遏制墓地违建乱象。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按照辽民发[2020]56号及阜民发[2020]104号提出的工作内容,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了全县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的具体要求,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为工作任务。

第三部分为工作安排。

    第四部分为工作分工。

第五部分为工作要求。

《方案》第二部分工作任务包括二项任务:

(一)开展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

(二)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

   《方案》第三部分工作安排包括三项任务:

(一)专项摸排和检查复核。

(二)认真整改。

(三)调研总结。

《方案》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包括五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形成工作合力。

(三)依法分类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

(五)营造良好氛围。

为保障工作顺利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引导广大群众,殡葬服务从业人员和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自觉守法意识。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专项摸排和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20〕4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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