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8-31 浏览量:206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和《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农种发〔2015〕25号)精神,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0〕203号)要求,制定我县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说明如下:

一、方案制定的背景和重大意义

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进一步查清农作物种质资源家底,解决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家底不清的问题,保护好携带重要基因的种质资源;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进一步收集我国种质资源这一国家关键性战略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生物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开展对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进一步明确不同农作物种质资源的品种多样性和演化特征,丰富我国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数量和多样性,为未来国家生物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基因资源,提升国际竞争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任务及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方案制定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普查与收集任务,并上交省厅。专项经费用于普查与收集相关的工作支出,使用范围包括:与普查与收集有关的专用材料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由辽宁省作物学会统一购买)、培训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租赁费、样品费等。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蒙县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2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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