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8-13 浏览量:144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方案》的出台背景
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阜政办发〔2018〕27号)要求,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加强政府监管职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严格管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追究,促进燃气行业安全稳定,构建燃气安全长效工作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方案》出台的目的
为规范燃气市场经营行为,引导居民科学使用燃气,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县燃气领域安全形势现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该方案。
三、《方案》的总体要求
(一)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各乡镇(城区办)是此次专项整治的主体,对辖区内相关单位、企业、家庭(含小区车库、地下室等)使用燃气情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集中大排查,重点查处私自改装燃气管道、违法存储燃气,使用环境通风不畅,使用过期、报废钢瓶以及非法操作使用等安全隐患。属地政府应当落实巡查人员分片做好辖区内燃气设施的日常检查以及燃气用户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燃气用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及时提交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严肃查处,将依法采取限制或临时停止供气等措施。
(二)遵循“企业主体”原则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燃气设施检查和操作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用户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建立燃气用户分类电子档案,定期入户检查。
(三)遵循“全民参与”原则
全民参与原则。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燃气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用气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燃气安全的良好氛围。居民用户应当增强燃气安全意识,规范燃气使用行为,经常检查燃气设施状况
(四)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责任
1、明确排查整治范围:全县天然气储存、输配、管网阀井以及调压站、柜、箱的安全管理和运行;液化石油气充装、储存、运输、使用管理;车用加气站的安全运营;高层建筑、公共经营场所、地下空间、工业企业等商业经营场所;
2、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对使用燃气管道及液化石油气钢瓶供气的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食堂等场所和用户进行重点排查;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汽车加气站以及运输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对燃气老旧管网和违章占压燃气管网进行重点排查。
3、明确部门责任:成立燃气安全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行业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各成员单位列为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动员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等相关力量,进楼入户,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做到家喻户晓,真正把宣传手册、宣传单送到居民手中,切实提高广大用户安全用气、自我保护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2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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