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 2020-11-10 浏览量:185 来源: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按照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现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有农场企业化改革实施方案》做如下解读: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根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阜蒙委发201737)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阜蒙县泡子农场已于2018年末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办社会职能已全部移交,实现了泡子农场与泡子农场办事处政企职能彻底分离的目标。为进一步深化企业化改革,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目标要求:将国有农场建成体制完善、机制灵活、开放包容的现代市场经营主体,全面增强国有农场的内生动力、发展活力和整体实力。

三、主要内容:

12020831日前: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呈报的设立泡子农场有限公司的请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经过对泡子农场公司化的全方面考核,确定其具备相应条件,同意成立国有独资有限公司。

22020930日前:泡子农场与县国资部门共同制定《泡子农场有限公司章程》。

320201010日前:履行好公司成立的相关程序,按照规定条件,由泡子农场提名,县农业农村局向县国资部门推荐公司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同时在泡子农场改革后,公司建立党组织。

420201030日前:依法注册国有独资有限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520201230日前:

一是根据公司化生产经营需要,重新搭建企业组织架构,加强党组织建设,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建设,加强公司高级管理层的任用考核,保证企业有序高效运行。

二是切实转变经营理念,由农垦企业的“注重管理”向“重视经营、鼓励创新”转变,提高经营能力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农垦企业的竞争力。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结合服务国家战略要求,编制企业的“十四五”规划。

三是在企业内进行财务、财产、土地清查,理清财务状况,摸清家底,推进企业办社会债务化解进程。减轻企业负担,轻装上阵。

62021年全年:改革完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农垦土地承包租赁的债权关系,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职工承包租赁经营制度,建立经营面积、收费标准、承包租赁期限等与职工身份相适应的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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