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11 浏览量:165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常兴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育才高中、二高中学、重点高中学校门口临时性食品经营规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对学校周边临时性食品经营规范管理的建议,紧贴实际、针对性强,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隐患。针对建议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调研排查,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情况,结合县各高中、初中的开学时间,为切实消除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县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开学前,汇同教育局、学校等有关教育部门,进行深入调研,了解掌握学校开学、放学时间及周边环境情况,按照执法中队承包学校,执法队员承包门口的属地承包原则,科学制定任务分解表,建立学校与中队、老师与队员的二级联动网,实现群防群控的目标;开学后,先后派出执法中队6个,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63人次,整治育才高中、二高中学等高级中学7所,蒙古族初中、四中等初级中学11所,处置违法违规占道经营12起,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确保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
为深入巩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结合下步各学校的开学时间,将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的监管力度,取缔所有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流动商贩,液化气罐现场制作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查违规占道经营行为,及时清除道路拥堵和安全隐患,对出店经营、散发小广告等行为严密管控,防止各类市容乱象回潮,确保学校周边市容环境整洁、有序;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清理学校周边环境卫生,加大清扫保洁力度,清除牛皮癣和各类垃圾;整治学校周边店铺高音宣传扰民,噪音扰民等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噪音污染治理等工作;在整治过程中,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大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依法实施暂扣其经营物品,并视情节轻重进行严厉处罚。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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