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增设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51号)答复

日期: 2020-04-21 浏览量:463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张耀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临时停车位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今后在县城交通设施和交通信号规划设计方面,要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使县城交通信号、标志标线及交通设施的设置更加科学化、人性化,让县城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二、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外来人群消费,今后交警大队将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提升服务质量,对外来旅游车辆在旅游景区和消费网点的一般违法行为以服务疏导教育警告为主,为树立我县对外开放形象做出更大努力。

三、对商业街和餐饮百货服务型企业、站前附近和周边地区的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警告和疏导服务为主,为拉动需求、刺激消费、服务经济做出应有贡献。

四、关于电业局路口信号灯不合理问题,该路口在发展大街规划范围内,由城投公司投资建设,现整个工程还未验收,未正式交付使用,属于试运营阶段。等验收完毕正式交付交警大队管理后,交警大队会根据道路情况和行车需求,再行合理调整交通信号和标识标线。

五、交警大队将在确保交通安全畅通的前提下,进一步合理设置县城内禁行路段,除按规定主干公路不能设停车位以外,会在辅路选择合适路段施划临时停车位,解决居民停车难的问题。

六、交警大队在今后交通管理工作中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以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和方便服务群众出行为目的,由管理向服务转变,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减少行政处罚。

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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