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县城物流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第62号)答复

日期: 2020-05-11 浏览量:212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王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物流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物流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为了在不影响第三产业发展,不影响百姓出行,同时更好地服务商家、方便群众,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物流快递经营管理现状,按照“两齐一入”(齐门售货、齐门经营、所有经营物品退路入室)标准,对物流、快递行业占道经营进行规范,城区执法中队加强对物流公司占道经营管理力度,采取日常巡查和定人设岗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常态化管理,努力做到以点带面、以线穿点,确保物流占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对全县范围物流公司进行建立台账,进一步掌握经营场地及经营时段,并与其签订管理责任书,对于再出现的占道经营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适当处罚。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5月11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