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佛寺镇团山子村乡村规划建设的建议》(第71号)答复

日期: 2020-06-10 浏览量:328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孟宪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佛寺镇团山子村乡村规划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在接到该提案后,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相关部门指派专人负责办理。通过与建议人见面沟通后,了解到团山子村没有完整的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针对这一情况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要求和《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建设前需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的有关要求编制村庄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应由乡镇一级政府组织编制工作,为此,我局责成相关工作人员与佛寺镇沟通,指导佛寺镇团山子村编制乡村发展规划,并报县政府履行村规审批手续,以满足村庄发展需要。目前,团山子村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已列入2021年工作计划。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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