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按政策发放阜蒙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采暖费的建议》(第83号)答复

日期: 2020-05-10 浏览量:237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谢建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按政策发放阜蒙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采暖费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待遇问题。2014年,县政府提高了个人取暖费,由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800元。

2017年,县政府再次提高了全县干部职工的个人取暖费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1200元。

由于我县收入规模小,财力有限,且刚性支出需求又不断增加,加之今年又受疫情的严重影响,财政收支缺口将进一步加大。县财政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保运转”资金需求,尤其是优先保障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及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县政府非常清楚职工的生活压力,将在我县财力状况允许时,逐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待遇水平。

感谢您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与完善我们的工作。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5月10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