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文体旅游服务中心非遗保护部调入人员落实岗位的建议》(第91号)答复

日期: 2020-04-13 浏览量:277 来源: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马爱国代表、朱明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文体旅游服务中心非遗保护部调入人员落实岗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意见如下:

首先,按照《关于完善全省科学研究及其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控的通知》(辽人社【2019】52号)文件,你中心在根据编制人数、岗位比例核定后,经市局核准后与你中心实际各等级人数对比,副高级岗位已满、中级岗位严重超出岗位数额。

其次,《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文件中明确规定:超出岗位数额聘用人员所占岗位出现空缺时,采取退二晋一的办法聘用。

第三,且文体旅游服务中心非遗保护部申请调入的三人均属于老师,所持有的资格证书与文体旅游服务中心所需专业不相符。

感谢您对贵中心调入人员的关心,但无论从他们的专业资格以及岗位职数,均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

 

 

阜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