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第十六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县乌兰牧骑事业的建议》(第100号)答复

日期: 2020-05-18 浏览量:279 来源:阜蒙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责任编辑:张景延 文字大小:

哈斯乌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县乌兰牧骑事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乌兰牧骑意为“红色文化工作队”,目前主要是指内蒙古自治区旗(县)一级的丰富农牧民群众文化生活的小型综合文化工作队。在我县,文化馆、阜新民族艺术团承担着相当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的职能。现我县有专业文艺团体一个——阜新民族艺术团,从事群众文化拍寻、指导的县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35个。民族民间文艺团体48个,其中民间小剧团35个,文化馆办文艺团体5个,蒙古剧团8个。

阜新民族艺术团始建于1958年,作为专业团体培养了一代又一代文艺人才,创编了独具民族特色的马头琴演奏、长调、呼麦、好来宝、安代舞等优秀节目,尤其是阜新蒙古剧填补了我国第九个少数民族剧种空白,在中华民族文化史上增添了闪光的一页。他们歌颂祖国、服务家乡,远赴大江南北,登上了世界舞台,为我县赢得了口碑和荣誉。我县城乡自发组织的蒙古剧团、皮影戏团、民族歌舞团、文学创作社、根雕协会、工艺美术协会、玛瑙协会等民间文艺团体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展活动文化活动遍及全县城乡各个角落,极大促进了基层文化建设。

作为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下一步我们将发展民族文化、壮大文艺团体纳入议事日程,通过向政府申请资金、政策支持等扶持县民族艺术团和民间文艺团体发展,一旦有相关方面的扶持资金,我局将优先考虑,支持文艺团体发展,以便更好地满足群众文化需求;文化馆作为基层群众文化阵地,将组织和聘请更多的专业文化者为团体组织开展培训活动,提高民族文艺团体业务水平,艺术团积极吸收引进各类文化人才,培养新人,壮大文艺队伍;疫情过后也将定期举办各类民族文化展演,提供展示平台;积极申请资金,加强与内蒙古乌兰牧骑间的学习和交流,进一步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我县文化事业发展。

 

阜蒙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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