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9-30 浏览量:277 来源:阜蒙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制定背景

为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规范采砂行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及《辽宁省河道采砂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河道采砂权拍卖挂牌出让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起草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全县采砂实际情况,水利局牵头起草了《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并充分采纳有关部门意见,于2020910日上报县政府《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合法性审查,形成送审稿报呈县政府。

三、适用范围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包括人工水道、水库、蓄洪区),从事采挖砂石、取土、淘金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办法。

四、工作目标

维护河道采砂秩序,合理开发利用河砂资源

五、主要内容

1、规划计划与实施方案

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河砂资源的分布、储量等情况进行勘查,根据河道防洪、整治规划及河势现状编制河道采砂规划,采砂规划每3-5年编制一次,采砂规划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河道采砂实行年度计划制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砂规划编制年度采砂计划。年度采砂计划主要包括拟采砂河段或拟采砂范围、年度计划采量、开采深度、采砂作业方式和机具类型等内容,年度采砂计划编制完成后,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采砂实施方案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采砂年度计划,以砂场为单位编制,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采砂出让与许可

河道采砂权的出让通过挂牌交易方式进行。凌河流域河道采砂权挂牌出让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采砂管理

审批的砂场要具备年度开采规划图,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应加强砂场的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巡查制度,应当加强河道采砂、储存、恢复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维护河道秩序,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加强许可砂场规范化管理和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等工作。      

4、附则

本办法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2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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