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日期: 2020-12-15 浏览量:192 来源:阜蒙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强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党中央的高度重视,进一步表明了营商环境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也指出了解决营商环境问题的现实路径,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遵循。“十四五”期间,阜蒙县要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营商环境提档升级,为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动力。

一、“十三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阜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出大量改革举措,形成了一系列典型经验做法,推动阜蒙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取得积极成效。

(一)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根据省市政府部署,同步加强行政职权事项取消、承接、调整工作。组织各部门加强梳理,自2020年以来,取消、承接、调整行政职权762项。其中取消行政职权44项、承接行政职权608项、调整行政职权管理方式110项。此外,新增3项。编制完成《阜蒙县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包含3475项政务服务事项。

(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初步形成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公布两批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共200项,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办事便利度。进一步落实便民服务举措,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否定备案等各项规章制度,无偿为前来办事群众、企业提供帮办代办、预约和延时等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和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审批行为不断规范,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高,深入推进服务便民化。扎实开展“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线上线下”高度融合。

(三)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着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以目标为导向,针对阻碍营商环境建设的堵点、痛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了服务群众工作能力水平,树立了真抓实干鲜明导向。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基层“好狠”专项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等各类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监督检查,曝光一系列破坏营商环境的反面案例,查处一批反面典型,进一步推动了政府部门作风转变,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四)以服务为核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印发《阜蒙县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工作方案》,全方位服务市场主体。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建立项目管家制度,制定《阜蒙县项目管家制度实施方案》,切实提高项目服务能力和水平。聘请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建立“营商会客厅”,畅通投诉渠道,全方位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落实责任,加大营商环境投诉案件查处力度,有效提高案件办结率和企业群众满意率。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商文化氛围逐渐浓厚

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类专题活动,加大营商环境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文化氛围。交流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宣传正面典型事例、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利用集体培训、周末大讲堂、宪法日、政务公开日等时机,面向各有关单位、企业和人民群众,宣讲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和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通过在各级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扩大营商环境思想意识的影响范围,在全社会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十四五”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打造城市文化,建设营商品牌,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阜新高质量转型和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基本原则

“十四五”时期,我县营商环境建设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营商环境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切实贯彻“两个维护”的要求,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阜新高质量转型全方位振兴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以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目标,以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为己任,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及时发现我县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形成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科学制定实施举措。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便利度作为检验我县营商环境优化的标准。

——坚持以法治为基础。以《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我县营商环境优化的法治基准,以完善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法治保障,维护公民和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持续推进我县营商环境法治化。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路径。坚持“用深化改革的办法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我县实际,主动对标国际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坚持用创新激发活力,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水平,创新监管手段,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逐步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办事便利化程度。

(三)主要目标

立足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为方向,以“一流设施、一流机制、一流效率、一流服务”为标准,以系统化、标准化、数字化、便利化为目标,以“一网通办”为抓手,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以营商环境为基础的重点领域改革,实现政府治理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推动营商环境走在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

增强市场经济意识、以发现和培育市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生产要素高效公平配置为目标,在落实上下功夫,通过改革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断完善与经济市场化、国际化相适应的市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保障各类企业的公平待遇和合法权益。消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性、制度性壁垒,拓宽民营企业投资的领域和范围,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并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2.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和辽宁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事项清单,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3.进一步简化企业生产经营审批和条件。健全完善企业开办长效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完善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等基础工作,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压缩一般性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般性企业开办全程“不见面”。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精简优化工业产品生产流通等环节管理措施。推进注册登记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一照多址”改革。

4.界定政府与市场边界,规范中介服务。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中介机构随机抽查,依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业行为。

5.落实落细国家、省、市政府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建立“网格化”服务体系,实施对户精准辅导。建立政策效应跟踪评估和动态分析机制,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和各种信息资源,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查找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健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网上数据比对和实地督察,发现政策落实漏洞,督促立行立改。

6.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治理政府部门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聚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强公用服务领域价费监管。

7.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完善企业简易注销制度,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压缩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直接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省时省力省材料,保证个体工商户经营资格的连续性。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打通企业注销瓶颈,探索实施代位注销。

(二)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为目标,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和诚信环境,全面建设服务型政府,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推进政务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出台政务诚信建设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重点领域政府诚信行为。督促严格履行合法约定义务。采集、归集和共享上报各级政务失信信息,完善守信践诺、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推进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

2.治理政府失信。对招商引资、企业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政府履约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持续清理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督促拖欠主体制定偿还措施。

3.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实现“一网通办”。对标先进地区,贯彻落实“一网通办”政策制度体系。整合分散的政务服务系统和部门审批服务系统,形成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推动县级事项“应上尽上”。推动一网通办转向一网好办、最后实现一网办好。

4.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开展标准化建设,并向智能化转变,实现流程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分中心建设标准化和数据标准化,提升办事事项精细化、办事材料精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按照“一件事只提交一次材料,最多跑一次”的标准,增强办事指南的可读性、通俗性。实现基础设施完备、便民设备齐全,制度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善。

5.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全面施行“好差评”制度和标准化管理,实现“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的全覆盖。评价与办事人、办理事项、承办人“三对应”,评价内容、部门反馈“双公开”,实现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根据“好差评”反映集中的问题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动态调整办事指南。通过“最美政务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引导各政务服务大厅和窗口人员不断提供优质高效政务服务。

6.持续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按照“单一部门”“重点领域”“无差别”等3种模式推进各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加强对接入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精准管理、实时监督。持续提高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比例,变“一门式服务”为“一窗式服务”。

7.完善项目管家服务长效机制。拉长项目管家服务链条,推行网格化服务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生成阶段配备项目管家,提高帮代办服务。建立“电管家、税管家、金管家、法管家”等专业化服务队伍,根据企业需求,直通企业,随时提供专业服务。

(三)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法治良好是更高层次的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阜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优化法治环境贯穿营商环境建设全过程,在健全营商法规规章、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和公正司法等各环节充分体现法治精神,有效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经常性清理,对限制竞争、阻碍各要素自由流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或废止。

2.推进严格规范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强行政指导、行政和解、行政奖励等非行政强制手段的运用。

3.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运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当干预经济活动的行为。在行政执法中积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建议、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鼓励推广“包容免罚”监管方式。

4.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全面推行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制定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协作机制,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动相关部门联合检查,统筹配置监管执法资源。

5.优化诉讼服务体系。按照全国“一流标准、一流水平”,加快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进一步规范办事、办案、服务行为,打造最佳司法服务体验。

6.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推动构建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运行机制,突出对司法权的制约监督,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7.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强化管理,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案件周转。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办理委托、机构审查、当事人交费、补充或重新提交鉴定评估材料等环节,通过优化流程和设置期限,加强节点引导和管控,加强审判管理。

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建立健全专业化、行业化的调解组织和律师调解机构,完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转变思想,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行动自觉

深刻领会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和理解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就是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外在表现和直观标准。不断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牢固树立起“营商环境就是我自己”“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自家事”的“主人翁”意识,切实转变思想、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以干成事论英雄,主动扛起责任,积极担当作为。

(二)应用新技术手段,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

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梳理企业和群众高频办理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不见面审批,彻底打通政务服务中企业和群众的难点堵点痛点。加强对“一网通办”重视程度,完善基层网络基础设施和硬件配备等投入。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浓厚氛围。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采取企业和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宣传推广。依托网站、微信、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向企业服务对象发布政策、传送信息,持续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营造全县良好营商环境工作氛围。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