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12-18 浏览量:304 来源:阜蒙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前 言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推动生产力发展和文明进步的源泉,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全国能源行业也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我国能源将面临清洁能源需求越来越大、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面临新形势、能源安全面临新挑战、创新发展进入新阶段等新变化。按照适应新时代,把握新时代,引领新时代的总要求,科学编制阜蒙县未来五年能源发展规划,对于把阜蒙县建成新能源产业基地和清洁能源县,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本规划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并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遵循国家新能源战略和政策导向,依据《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阜蒙县能源发展实际制定,主要阐述了我县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方向及目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县能源改革发展,布局重大项目,合理配置资源,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制定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和行动指导。
本规划以2020年为基础,规划期为2021年—2025年。
一、发展基础及背景
阜蒙县是全省最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区之一。总面积6246.2平方公里,居全省县域之首,占全市总面积的近62%。总人口74万,居全省县域第四,占全市总人口的近40%,有蒙古族、汉族、满族、回族、锡伯族、朝鲜族等21个民族,其中蒙古族人口15万,占全县总人口的20.3%,是全省蒙古族人口最集中的地区。辖35个乡镇、383个行政村以及1个城区街道和8个社区,其中蒙古族聚居乡镇7个、少数民族聚居村167个。
(一)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县能源领域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创新能源发展方式,优化能源产业布局,大力推进煤炭去产能和清洁能源推广,扎实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大幅提升设施保障能力,能源运行安全平稳,确保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用能需求,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1.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电源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末,全县电力装机容量157.65万千瓦。随着电网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设备健康水平明显改善,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断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将极大提高。
2.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发展较快。风电、光伏项目稳步推进,生物质固体燃料开发利用初具规模。新能源装机容量155.25万千瓦,其中风电装机容量138.75万千瓦,太阳能装机容量10.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4.8万千瓦,垃圾发电装机容量1.5万千瓦。
3.重大能源项目稳步推进。在全市18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中,我县为55万千瓦,包括25万千瓦光伏和30万千瓦风电项目。远景、阜光等7户新能源企业积极推进建设。500千伏输变电项目等一批电源电网项目相继建成投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得到较快发展,能源科技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县能源发展面临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能源产业发展受限。我县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由于受土地性质、电力消纳困难等诸多因素影响,优势资源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特别是受生态保护红线和风电指标制约,风电发展受到一定限制。
2.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我县能源消费主要以煤炭为主,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始终偏高。
3.电网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随着阜蒙县经济建设活动增多,用电负荷显著增加,供电能力逐渐出现瓶颈。部分66kV、220kV变电站容量无法满足未来负荷发展等问题。
(三)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攻坚期,全国能源行业也将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我县的能源规划需紧跟国家、省、市步伐,把能源安全性、经济性和可持续性放在首位。
从国内形势看,“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将面临复杂的国际、国内能源革命形势,未来很长一段时期,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仍将占主导地位,为加快推动能源消费革命,进一步提高煤炭等传统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水平,将成为“十四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的重要任务。在国际能源转型升级和国内能源形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新能源是能源革命的主战场。当前,在我国人口稠密、电力需求旺盛、用电价格较高的中东部地区。新能源分布式发电已具有较好的经济性,具备了较大规模应用的条件。“十四五”期间,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能源系统的分布式应用、创新发展将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内容。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单一能源品种利用已经受到多方掣肘,在功能及多能互补集成优化作为一个重要的抓手和突破口的今天,储能与多能互补融合发展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新方向,也将成为“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的重点。
从全县形势看,全县以全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为契机,实现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为主要目标,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为路径,立足沈阳经济区,融入辽宁沿海经济带,着重处理好与京津冀城市群、辽宁南部城市群和内蒙古东部地区关系。向西主动接受辐射,互动对接;向北多方合作互利联动;向东全面接轨,参与分工;向南主动融入,完善动能。构筑沈阜、锦阜、营(盘、阜)奈城镇发展轴带,形成区域发展的支撑力量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经济区,为我县能源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为代表的能源行业发展迅速。
二、指导方针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新常态,落实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紧紧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总体要求,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着力发展清洁能源,着力提高能源效率,着力推进能源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改善城乡居民用能条件,形成多能互补,内外互济的发展格局,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打造新能源产业基地,为实现阜蒙县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清洁发展。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集约高效开发能源,推动主要用能产业低碳转型发展,大力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满足未来社会发展需求。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少污染物排放,走绿色能源发展之路。
2.坚持协调发展。调整能源消费结构,统筹能源综合利用,不断提高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形成科学合理的能源消费结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3.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能源政策法规,加强能源科技攻关,增强能源科技创新能力,促进能源产业快速发展。
4.坚持安全发展。立足县内资源环境条件,充分发挥技术、装备和人才优势,加强能源资源勘探,完善能源替代和应急储备体系。推动能源对外合作开发,拓展能源合作范围、渠道和方式,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
5.坚持惠民发展。以科学供给满足合理需求为目标,统筹城乡和区域能源发展。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全面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6.坚持开放发展。深化能源领域开放合作,创优能源领域开放环境,强化与本地能源企业及其上级公司联系,鼓励企业强化与能源研究机构及科研院校等的交流合作。
(三)资源情况
1.风资源情况
阜蒙县位于辽宁省西北部,地理位置正处于我国的“三北”风带上。根据辽宁省风能资源区划,阜新地区属于风能资源丰富区。辽宁省的风能资源丰富区规划为三个风能资源丰富带和十个风能资源重点开发区。阜新地区属于辽北丘陵风能资源丰富带,东部地区位于康平法库彰武丘陵风能资源重点开发区,西部和中部地区位于阜新丘陵风能资源重点开发区。
阜新气象站近 30 年累年平均风速为2.8m/s。其中,春季风速较大,4月最大,为3.9m/s;8月最小,为2.2m/s;阜新地区主导风向为SW风(16.2%),WSW为次多风向(10.1%)。1990年和1991年的年平均风速较小;1992年迁站后风速明显增大,1992~2019年间,除1997年风速最大为3.2m/s外,年平均风速在2.7~3.0m/s间变化;2004、2005年偏小,年平均风速为2.6m/s。
位于阜蒙县的测风塔19座,其中80m高测风塔1座、70m高测风塔17座,60m高测风塔1座。测风塔最早开展的测风工作始于2005年。这些测风塔70m高度的年平均风速为5.3~7.7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215.0~497.4W/m2;50m高度的年平均风速为4.9~7.1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179.4~400.3W/m2;10m高度的年平均风速为3.8~6.1m/s,年平均风功率密度为73.8~260.1W/m2。
2.太阳能资源
阜蒙县是辽宁省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的城市之一,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全县各地资源状况略有不同,基本呈现由西北至东南减弱的分布形态(5000~5300MJ/m2),阜新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属于“资源很丰富”及“稳定”地区。太阳总辐射的月季变化曲线呈单峰型,春夏季较大、秋冬季较小。总辐射最高值出现在5月份,可达到824MJ/m2,最低值出现在12月份,为266 MJ/m2 左右。春、夏、秋、冬四季总辐射量约分别占年总辐射量的31%、33%、21%和15%左右。总辐射的季节分布与太阳沿南北回归线的运动轨迹有关,太阳越接近北回归线太阳辐射越强,但6-8月的夏季因降雨较多、天空云量较多,导致6月太阳总辐射低于5月份。各时间段太阳总辐射季节变化差异很小。
(四)发展目标
以提高能源可持续、自适应能力为目标,以构建高效清洁的能源利用体系为核心,以优化能源发展布局、加快发展绿色低碳能源、加强多元化供给能力建设、不断强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为着力点,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和加强能源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为抓手,切实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调整能源消费结构
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提高风电、光伏、生物质能发电装机规模,推进风电项目建设,扩大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和城市集中供热等领域的应用。清洁能源优势将得到充分发挥,能源消费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与周边城市能源合作领域将不断扩展。能源发展机遇大于挑战。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能力建设,加大对天然气下游市场的培育力度,有序拓展城乡居民用气,探索天然气在电力等领域的应用。
2.夯实能源供应基础
坚持多元互补、内外互济的原则,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提高化石能源利用效率,构建电力供应保障体系。坚持适度超前发展与调整优化相结合,严格控制新增煤电规模,适当规划建设背压机组煤电项目,按就地消纳与输出相结合,集中与分散并举的原则,大力推广发展风电,稳步推进太阳能分布式发电,有序推进生物质能发电。
3.优化能源发展布局
“十四五”期间,我县立足县域丰富的新能源资源,增加风能、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围绕远景、协合、健晟、阜光等风力发电项目,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建设三峡、新阳、天阜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鼓励利用荒山荒地、矿山恢复治理区域建设光伏发电站。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源。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吸引新能源企业入驻,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到2025年,预计实现产值100亿元。
4.提升能源民生水平
充分发挥能源设施保障民生的功能和作用,坚持集中与分散结合,因地制宜建设城乡能源设施,加快推进城乡用能方式转变,提高城乡用能水平和效率。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逐步解决乡村居民生活用气,不断提高城市居民气化率,不断增加农村天然气用户数量。加快城乡电网建设。优化配电网结构,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到2025年,全市城乡配电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实现中心城市可靠供电,满足城镇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
四、新能源产业谋划思路及推进方向
(一)加速提升风电装机规模,争取落实落地一批百万千瓦级大型风电重大项目。一是积极推进在建的30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是谋划一批百万千瓦级大型风电重点项目,协助企业完成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早日实现开工建设;三是积极推进风电场“以大代小”等容量技改项目。到2025年,风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500万千瓦。
(二)因地制宜发展光伏治沙、林光互补、农光互补等“光伏+”综合利用示范模式。一是积极推进在建的25万千瓦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争取在2021年12月底并网发电;二是因地制宜谋划包装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是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等用电集中区域推广屋顶光伏发电系统,鼓励企业利用建筑屋顶、工业厂房、农业设施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到2025年前,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00万千瓦。
(三)大力推进储能项目建设,改善局域电网负荷特性,增强电网系统对新能源的适应性。探索储能共建共享新模式,加快推进协合风电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共享储能电站储能项目建设,并依据阜蒙县新能源产业布局,谋划共享储能电站。有效实现电网削峰填谷,缓解高峰供电压力,促进新能源消纳,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提供新的途径。
(四)依托阜蒙县风光资源,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园区。积极谋划阜蒙县铸造园区源网荷储示范项目、阜蒙县氟化工园区源网荷储示范项目,承接查马屯铁矿等先进高载能企业,建设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补充接入公共电网,在不增加公共电网调峰调频负担、保障公用电网获得收益的情况下,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为高载能企业“一企一策”量身打造绿色低价供电方案,打造“电价洼地”。在园区内形成清洁、稳定、高效的新型电力系统,实现绿色零碳能源供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进度。重点能源企业要将贯彻落实本规划列入企业重要议事日程。县发改局密切跟踪工作进展,掌握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完善能源规划的编制实施
进一步加强能源发展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密切关注国家、辽宁省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动向,加强能源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政策的实施。加强能源产业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城镇化等其他规划的横向衔接和协调,形成能源主管部门统筹、多部门参与机制,协调推进规划实施。加强各规划与国家、全省总体规划以及新能源等专项规划的纵向衔接和协调,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加强规划对全县能源产业发展的指导作用,落实好规划重点任务,抓好区域布局和项目推进。
(三)深化能源领域改革
加快构建适应能源发展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投资企业、电力用户、专业合同能源服务公司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和建设。拓展新能源发展投融资渠道,统筹各类政府引导基金,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设立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共同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四)强化服务保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保障签约项目尽快完善手续,并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保障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建成投产,发挥应有效益。同时,积极引进新能源相关产业科技研发中心、科技孵化基地、资金及人才,巩固提升现有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新能源产业发展后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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