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蒙县蒙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 规划纲要》的通知

日期: 2020-12-30 浏览量:333 来源:阜蒙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卫发〔2020123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为促进全县蒙医药产业有序发展,满足全县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阜蒙县蒙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请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30日

 

阜蒙县蒙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推进蒙医药产业发展,根据辽宁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关于大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设中(蒙)医药强市的实施意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药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阜蒙县蒙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累累硕果。蒙医药是中华民族传统医药宝库中的瑰宝,有着2700多年的悠久历史。早在明清期间蒙古勒津(阜蒙县)瑞应寺等诸多寺庙先后成立了“门巴扎仓(蒙医药学院)”,培养了4000多名蒙医,为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等省区输送了大批优秀蒙医药人才,为我国蒙医药事业的传承、发展奠定了基础。2018年7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组织国内知名的民族文化、蒙医药专家评审确定了阜蒙县是“蒙医药发祥地”,从此确立了辽宁省阜新蒙医药的历史地位。新中国成立后,阜蒙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蒙医药事业的传承和发展,1952年成立了蒙医学校、佛寺蒙医院、1960年成立了祖国医学(蒙医药)研究所、1970年成立了蒙药厂、1978年恢复新建蒙医研究所,1989年蒙医研究所升格为辽宁省阜新蒙医药研究所。1995年成立阜蒙县蒙医医院,同年晋升为“二级甲等民族医医院”,2012年晋升为“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2014年增挂辽宁省蒙医医院。

截至2020年底,阜蒙县拥有蒙医药机构7所,其中三级甲等民族医院1所,乡镇蒙医院1所,蒙医药研究所1所,蒙医药学校1所,省级蒙医药学会1所,蒙药生产企业1所,蒙药经营销售企业1所。30家乡镇卫生院均设置蒙医科,提供蒙医药服务。

辽宁省蒙医医院是全省唯一的一个集科研、医疗、教学、制药、康复、预防保健、旅游文化“七位一体”的“三级甲等”民族医医院,医院现占地面积3.7万㎡,建筑面积3.9万㎡,编制床位300张。现有职工513人,副高级以上专家52名,其中,全国首届名中医、辽宁中医大师1名,国家第四批优秀人才4名,国家级、省级名医传承工作室指导老师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名,蒙医药专业研究生29名,在读博士1名。门诊开设33个专病专科,其中血液病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全国民族医重点专科;康复科为全国民族医重点专科、全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重点专科;脑病科、心病科为辽宁省中医重点专科;风湿病科、皮肤科为辽宁省中医特色专科;再障、银屑病、颈椎病为辽宁省中医重点专病。就诊患者遍及全国和近20个国家,连续3年门诊人数达20余万人次、年总收入超亿元。蒙医药治疗“血衰症疗法”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蒙古勒津蒙医药”被评为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非遗传承保护基地。是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教学医院、大连民族大学生命学院教学基地。

蒙医药科研所现有专兼职人员27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3人、硕士研究生10人。设有博士专家工作站、文献研究室、传统疗术研究室、药物研究实验室、临床研究室及蒙药炮制研究室等。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科技部“十二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项、辽宁省科技厅课题等科研项目35项。近些年,蒙医药研究所挖掘、整理、出版蒙医药典籍8部。自主研发蒙药制剂品种33种。荣获中国首届民族医药传承贡献、学术著作、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二、三等奖7项,辽宁省自然科学成果二、三等奖19项。

辽宁阜新高专蒙医学校,现有蒙医医疗、蒙药学、蒙医护理三个专业,为阜新地区及全国8省区培养、输送了近千名蒙医、药、护专业人才。毕业生中有近200人晋升为高级职称,有100余人担任当地医疗防保机构的领导职务。自2000年开始,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合作开展在职本科、研究生学历教育,共培养蒙医专业研究生21名,本科生146名。2019年,辽宁省蒙医医院通过国家级“蒙医实践技能考试基地”项目验收,成为“国家考试基地”中的一员。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建成,不仅能承担辽宁地区、蒙东地区的蒙医实践技能考试工作,还能提升医院、学校整体实训技能水平。

阜新蒙药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70年,是全国首家蒙药生产企业,辽宁省独家集研、产、销于一体的具有民族特色制药企业,是国家民委、财政部等十三部委批准的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产品有五个剂型、52个品种。其中“扎冲十三味丸、珍宝丸”荣获辽宁省优质产品称号,“冠心七味胶囊”荣获辽宁省政府专精特新产品开发金奖、阜新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阜药”商标被认定为“阜新市著名商标”和“辽宁省著名商标”。

阜新还拥有东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尚实业有限公司等蒙药销售和蒙中药材种植基地。各乡镇医院都设有蒙医科,蒙古族聚居村屯卫生室都有蒙医从业人员。为更好地传承、创新、振兴发展蒙医药产业,特提出阜新蒙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

二、指导思想

多年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中医药和少数民族医药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在建设健康中国,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谱写新的篇章”。在2019年10月对中医药工作提出“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重要指示。《“健康中国2019-2030”行动》是国家发展战略,围绕疾病预防和健康促进两大核心,提出了15个重大专项行动。2018年8月国家13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少数民族医药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为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路径。各民族医药通过民族医药文化宣传、诊疗疾病、技术推广和民族医药的优先普及应用,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医药的认知度越来越高,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中中医药、民族医药发挥了重要作用,令世人赞誉,中医药、民族医药迎来了最佳发展时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系列讲话精神及党和国家的相关方针政策,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我市蒙医药产业化发展,促进供给侧结构调整和蒙医药传统的发展方式转变,加速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着力提高蒙医药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蒙医药产业,从而有效拉动我市区域经济发展。不断增强蒙医药产业的驱动力和影响力,将蒙医药产业培育成为促进阜新市乃至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打造国内规模较大、综合实力领先的蒙医药产业集团。

  三、重点任务

以辽宁省蒙医医院领头,阜蒙蒙医药产业园区为核心,各基地为成员,组建实体集团公司,形成阜蒙蒙医药产业集群。

(一)构建蒙医药历史文化基地

1.深化蒙医药文化内涵建设。购置多媒体设备、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设备以及专业恒温恒湿设备,通过文字、实物、雕塑、模型、图片及声像等方式,全方位介绍蒙医药学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展现蒙医药现代科技成果。继续挖掘、整理、开发历史文化资源,丰富蒙医药展示馆展出内容,进一步总结蒙医药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和理解,挖掘蒙医药发祥地阜新蒙医药古籍文献和蒙医药文化精神实质,打造弘扬蒙医药文化的主阵地。

2.大力宣传蒙医药文化,提升医院品牌。充分利用阜蒙县蒙医药发祥地历史区位优势,挖掘深厚文化底蕴,加大宣传教育普及力度,实施蒙医药文化素养提升工程,营造浓郁蒙医药传统文化氛围,加强蒙医药文化保护,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通过各级融媒体广泛宣传,使蒙医药文化品牌传播面更广,影响力更大,营造全社会了解、尊重、保护蒙医药文化和关心、支持蒙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3.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蒙医药文化的国际宣传和普及,加强蒙医药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加快蒙医医疗、蒙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在国外的发展。

    (二)构建蒙医药学术研究基地

1.辽宁省蒙医医院、阜新蒙医药研究所、蒙医学校,将构成蒙医学术研究的主要成员。积极联系全国知名蒙医药科研、教学、医疗等领域的机构和专家,组织蒙医药学术研究联盟,大力开展专项学术研究。

2.加强蒙医药科学研究。加强国家和辽宁省重点专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提升蒙医药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争取与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实验室。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蒙医药研究方法,深化蒙医药基础理论、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蒙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蒙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理论和作用机理等研究,结合当代蒙医药发展需求,形成包含传统理论、特色疗法在内的科研体系。加强对蒙医优势病种的蒙医药防治研究,形成1-2种防治重大疾病和治未病的产品和技术成果。“十四五规划期间,在蒙医药学术研究方面,实现独立或牵头立项国家级科研课题1个,省级科研课题1个;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1个,省级科研课题1个;自主或合作开展专项科研课题3-5个。逐步实现阜蒙蒙医药学术地位的提升,形成阜蒙蒙医药学术影响力,为阜蒙蒙医药产业达到基础支撑的作用。

(三)构建蒙医药研发创新基地

1.依托辽宁省阜新蒙医药研究所,通过对蒙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古籍文献翻译整理,吸收、合作省内外知名药学、中药学、民族药学专家学者成立院士工作站,以项目为导向成立若干项目组,开展道地蒙药材栽培种植、炮制技术的研究,开展蒙药的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研究,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科学转化,开展蒙药功能食品饮品研发5-10种,蒙药材及蒙成药品种的标准提升、二次开发及应用、推广3-5项。“十四五”末争取建设蒙药实验室。

2.建立高层次科研人员引进机制,组建基础与临床相结合的蒙医药创新团队。

(四)构建蒙医药人才培养基地

1.加强蒙医药学院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积极沟通推进支持辽宁省中医药大学增设蒙医药学院或蒙医药专业建设,蒙医医院原址前楼改建为蒙医药学院教学楼,提升蒙医药专业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加强蒙医药学科建设力度。建立院校教育、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的蒙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尤其要强化蒙医药师承教育。健全蒙医药师承教育机制,将师承教育全面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要以“建名院、树名科、育名医”为目标,支持名老蒙医的蒙医药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发挥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辽宁省各中医的作用。加强名老蒙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和流派工作室建设,建立蒙医药既有继承,又有创新的人才队伍。

2.培育蒙医药高层次人才队伍。完善名蒙医评审机制,做好省、市名蒙医评选工作。重点培养蒙医药临床及科研领军人才。建设一支由蒙医药大师、蒙医药名医、蒙医药优才组成的高层次蒙医药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蒙西医结合人才培养。

3.积极寻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争取获得“规培基地”和其他民族医医技、专项培训的资质。

(五)构建蒙医药种植生产的生态基地

推进蒙药材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根据阜新各乡镇土质特点,制定蒙药材中药材主产区种植区域规划。加强阜新本地特色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促进蒙药材中药材种植养殖业绿色发展,加强对中蒙药材种植养殖的科学引导,大力发展蒙药材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提高规模化、规范化水平。支持发展蒙药材中药材生产保险。建立完善蒙药材中药材原产地标记制度。实施贫困乡镇蒙药中药材产业推进行动,引导贫困户以多种方式参与蒙药材中药材生产。

(六)构建蒙医药医疗健康服务基地

    1.加快蒙医药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完善蒙医药服务网络。规范蒙医科室设置,阜蒙县乡镇卫生院设置蒙医科室达70%以上。逐步实现3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蒙医馆”。大部分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蒙医药服务。建立以辽宁省蒙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蒙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县域医共体信息平台、建设区域影像中心、检验中心,达到全面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善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建立有序的蒙医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县乡村一体化蒙医药服务模式,创新管理和服务机制,在人员、业务、技术、药械、财政经费、行政管理上实现联动。

    (2)推进蒙医等级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蒙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置。改扩建现代化手术室、建设标准化导管室。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改建扩建标准化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将蒙医医疗、治未病、教学、科研、康复、制剂进行区域中心建设,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团化,血液病、皮肤病、眼科、脾胃病、康复等重点科室品牌化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

    (3)落实政府对公立蒙医医院的支持政策。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蒙医药管理机构建设,理顺管理体制,配备蒙医药专业的管理人员。县人民政府应当为蒙医药事业的发展提供经费保障,实行事业费财政预算单列,并逐年增长;整合优化蒙医药专项经费,重点支持蒙医药继承创新、特色服务能力提升及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公立蒙医医院公益性,明确政府办医职责,落实政府对公立蒙医医院的领导、保障、管理、监督责任,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运行机制。完善蒙医药政策机制,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基本药物、蒙成药和蒙药院内制剂纳入医保目录、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中充分考虑蒙医药特点,完善蒙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蒙医医疗机构符合规定的诊疗项目、成药、蒙药医院制剂、蒙药饮片及其他服务,应当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资金的支付范围。在蒙医医疗机构就医,适当提高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

    确定基本药物、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及类别时,应当对蒙药给予倾斜。蒙医医院制剂、蒙药饮片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的中药饮片此相关政策。

    (4)提升蒙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实施蒙医药临床优势能力培育工程,重点加强蒙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发挥重点专科专病技术协作、人才聚集、科技创新作用,达到“院有专科、科有专病、病有专药”。提升蒙医药应急救治能力,提高重大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的蒙医药防治能力。

    (5)加强蒙医药康复治疗能力建设。支持辽宁省蒙医医院发挥资源优势,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工伤康复中心、民政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机构,开展蒙医药特色康复服务。开展对脑病、骨伤、心肺、老年慢病等疾病的蒙医康复技术攻关,完善相关服务标准及规范。建立蒙医药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蒙医特色康复示范中心和技术推广中心。

    (6)加快建设“互联网+蒙医医疗”。建设辽宁省蒙医药数据中心和蒙医药信息平台,构建涵盖蒙医远程医疗、教育、治未病、辨证论治以及蒙医药知识库、数据库的蒙医药信息系统,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数据集成共享。积极支持蒙医远程医疗系统、智慧医疗系统建设,实现远程会诊、咨询、教育等功能。

    2.加快蒙医药健康服务发展。

    (1)构建蒙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完善促进蒙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蒙医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社会非医疗性蒙医养生保健机构协同发展的蒙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支持蒙医医院发挥自身软硬件资源优势,与社会资本联合开展养生保健服务,推进蒙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蒙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实施蒙医 “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蒙医医院“治未病”能力建设,三级蒙医医院设置“治未病中心”、二级蒙医医院及乡镇卫生院设置“治未病科”。推行蒙医签约服务健康管理,开展高危人群蒙医药健康干预,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蒙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集蒙医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健康养生服务体系和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于一体的蒙医药健康保障模式。

    (2)提升蒙医养生保健服务水平。完善蒙医健康干预服务方案或指南,建立蒙医养生保健服务质量控制和评价体系。鼓励蒙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推广普及蒙医养生保健知识和简便易行的养生保健方法及技术。鼓励研发蒙医药健康养生保健食品、用品和器械。加强蒙医养生保健人员、技术、产品分类管理,提高养生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

    (3)发展蒙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蒙医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促进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蒙医诊室,开展融合蒙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以蒙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医养院、护理院、疗养院。通过蒙医师多点执业、蒙医医疗机构签约服务等多种方式,将蒙医药康复医疗、养生保健理念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4)发展蒙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打造传统蒙古族文化旅游与蒙医药健康、保健、养生服务相结合的蒙医药健康精品旅游线路。发挥阜新旅游资源优势,打造“旅游+蒙医药”特色旅游文化产品。

    (七)构建蒙医药产业发展基地

    筹划建设蒙医药产业园,推进蒙医药产业发展,含蒙医医疗产业、蒙药材种植加工产业、蒙医药生产销售产业、蒙医药文化旅游产业、蒙医药特色康养5个产业板块于一体。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经营实体,形成有一定规模的蒙医药健康产业集群。

四、实施保障

蒙医药是历史遗产,是国家民族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体系,强化政策保障,加强基层覆盖,促进各产业协同发展,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一)完善规划体系

完善规划编制体系。本纲要是编制阜新蒙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是阜蒙蒙医药产业建设发展的基本依据。坚持以规划纲要为统领、以专项规划为重点,形成全域覆盖、分层构架、分点设计、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健全规划管理体制,落实多规合一,按法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的审批。统筹安排规划实施时序,制定各类规划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确保建设顺利进行。

(二)创新机制与政策扶持

围绕阜蒙蒙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支持政策,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企业化管理和运营。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强化公益属性,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创新模式。

2.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内,制定符合税制改革和产业园区发展方向的税收政策;在相关领域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创新或金融试验试点示范工作,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新举措在产业园区落地。

3.创新人才管理,探索实行有利于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人事、薪酬、住房、税收、养老等政策,建立人才特区。促进人才引进,建立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具有支持性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4.积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构筑对外交流平台。吸引国家和辽宁省的对外开放平台支持阜蒙蒙医药产业园区,降低投资准入门槛,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

(三)加强区域协同发展

加强区域管控,严禁建设无序发展,抑制外来人口过度聚集。严格产业准入标准,严禁污染项目进入。

推进阜蒙蒙医药产业与区域内其他产业的协同发展。加强与国家、省市和地方有关单位的沟通,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实现协同发展、互利共赢,努力打造阜蒙蒙医药产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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