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01-15 浏览量:605 来源:阜蒙县卧凤沟乡人民政府 东梁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项目名称:省道奈石线阜蒙县东梁至才里营子段改扩建工程
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为完善区域路网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省道奈石线阜蒙县东梁至才里营子段建设工程。
路线起点为阜蒙县东梁镇奈石线与阜东线交叉处,起点桩号K69+450。路线利用与阜东线重复路段走行650米后,在K70+100处新建300米右转车道与原东平线顺接,其后路线基本按照原有道路走行,对局部不满足技术标准的路段进行微调,沿途经过岗岗营子村、平顶庙村、小新立屯村卧凤沟村,到达才里营子村,终点位于阜蒙县才里营子村与锦州市义县交界处,终点桩号K85+050。路线全长15.6公里,其中改线新建段0.4公里(K70+100-K70+400段300米K71+500-K71+600段100米),旧路加宽改建段15.2公里。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面宽度8.5米,路基宽度10米,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局部路段40公里/小时),新建78米中桥/2座,小桥96米/5座,涵洞26道,平面交叉45处。公路用地350亩(含旧路190亩),拆迁建筑物600平方米。工程估算总投资9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项目建设工期一年。
二、公示说明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713号令)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的要求,阜新市交通运输局委托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承担《省道奈石线阜蒙县东梁至才里营子段改扩建工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材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评估单位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阜新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
联 系 人:师维 电 话:15941873537
邮 箱:fxjtghjs@163.com
(二)评估单位: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阜新市太平区东光路18-4门
联 系 人:高芯 电 话:0418-2678881
辽宁正浩社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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