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应急中心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

日期: 2021-02-01 浏览量:211 来源:阜蒙县应急中心 责任编辑:阜蒙县应急中心 文字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61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以及阜蒙县应急管理局授权委托内容,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落实,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通过规范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2.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制造业等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实现更有侧重和更有针对性的执法检查;

3.实现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已查明安全隐患的责令整改率、到期复查率100%,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已查实违法行为查处率100%,行政处罚案件按期结案率100%;举报案件查处率100%,

4.实现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5.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互联网+执法”、“专家+执法”工作方式,提高执法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推动执法工作上台阶。

(二)主要任务

1.推进精准执法。根据应急管理部、省、市、县和局党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结合阜蒙县实际,有序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制造业等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2.推进规范执法。实行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相结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注重执法和服务相结合,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及时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支持企业安全有序实施生产经营。

3.推进严格执法。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提高执法震慑力,同时,加大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罚力度。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1.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从业人员岗位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对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为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实现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对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3.配合局非煤矿山科、危化科、制造业科开展执法检查。

4.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里交办的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四、执法检查计划

(一)重点检查安排

全年计划重点检查企业12家

范围确定的依据:

1.试生产或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3.上级主管部门执法检查已经明确的企业。

重点检查安排在年度检查计划中占比不低于60%。

(二)一般检查安排

围绕执法计划规定的重点内容,对全县危化品、非煤矿山、制造业等行业范围内企业检查不少于8户。

一般检查安排在年度检查计划中占比不低于40%。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的说明

(一)执法人员数量测算

在编人员14人,实际在岗人员7人,均持有持法证。

(二)总法定工作日:1750个工作日

2021年全年共365天,有104个法定休息日,11个法定节假日。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50)×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数量(7人)= 1750日。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620个工作日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400个工作日

预计2021年对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机械冶金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4次,按每次5人参加、历时20个工作日计算,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日=行动次数(4)×参与人数(5)×历时工作日(20)=400个工作日。

2.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180个工作日

预计2021年特殊重点时段检查(包括节假日、两会、岁末年初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检查)3次,每次4人参加,每次历时15个工作日计算,特殊重点时段检查工作日=检查次数(3)×参与人数(4)×历时工作日(15)=180个工作日。

3.开展机动执法40个工作日

机动执法,是指临时性、突发性的执法行动,包括:

(1)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执法行动,平均每年约1次,平均每次安排2人,历时10个工作日,1×2×10=20个工作日;

(2)上级领导交办的重点安全隐患的联合整治,现场检查等,2021年预计约2次,平均每次安排2人参加,历时5个工作日:2×2×5=20个工作日。

合计:400+180+40=620个工作日。

(四)其它执法工作日:300个工作日

1.参加相关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75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查处100个工作日

3.配合其他科室,参与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125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830个工作日

1.机关值班260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指导乡镇执法工作、会议20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100个工作日

4.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70个工作日

5.参加工会、党群等活动200个工作日

合计:260+260+100+70+251=830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制度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忠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措施,对于规范和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中心执法人员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局和中心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按照计划推进相关执法工作,合理安排检查时间、频次,注重执法方式、方法,确保顺利完成执法任务。

(二)努力提升业务水平。主动加强相关法规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升执法水平;与局各科室加强沟通协作,相互学习,密切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共同提高执法成效,确保执法计划顺利完成。

(三)规范执法程序。本部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有效降低安全生产执法办案的法律风险。坚持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从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的同时,积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互联网+执法”应用。要充分利用辽宁省应急管理云智慧平台,熟练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和执法终端,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保障,推进执法终端使用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五)强化乡镇业务指导。加强对乡镇的执法业务指导,切实发挥执法的导向作用,不断规范和改进乡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水平,保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阜蒙县应急中心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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