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2-28 浏览量:799 来源: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要求,是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安排,是政务公开的具体表现。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务舆情回应工作,提升政务舆情回应的实效性、权威性,现就有关工作做出此通知。

二、主要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三、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以下六部分。

(一)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

(二)准确把握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

(三)加强重大信息报送工作

(四)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

(五)加强督促检查和业务培训

(六)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

四、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国办发〔2016〕61号)。

(二)《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阜蒙政办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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