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水利局涉水行政处罚决定书(阜蒙水罚决字2021年第05—07号)

日期: 2021-03-24 浏览量:268 来源:阜蒙县水利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吴占学, 未经许可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2021〕年 第(05)号),依照《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于2021317日对吴占学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挖沙取土行为;2、处以行政警告一次,对采挖地点进行回填、平整; 3、没收非法所得10000元;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王占全,未经许可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2021〕年 第(06)号),依照 《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于2021316日对王占全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采砂行为;2、处以行政警告一次,对采挖地点进行回填、平整; 3、没收非法所得1000元;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张光勇,未经许可非法采砂一案,(阜蒙水罚决字〔2021〕年 第(07)号),依照《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结合阜蒙县水行政自由裁量权第二章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于2021319日对张光勇作出行政处罚:1、停止违法采砂行为;2、处以行政处罚10000元;没收非法所得400元; 3、未经许可不得再次从事河道挖砂取土活动;对已造成不利影响河段恢复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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