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187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胡凯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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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阜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知识产权强县、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县乡两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全县市场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排查、上报反垄断案件线索。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12.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县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县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18.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9.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1.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县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制度,指导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知识产权涉外工作,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

22.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23.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工作。

2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拟订全县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2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 阜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6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578.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8.5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38.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46%。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从和卫生健康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96万元,增长23.3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招录新公务员。

(二)支出总计2590.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02.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8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6万元。

2.项目支出288.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13%。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46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招录新公务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3万元。

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剩余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11.9万元,降低31.15%,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剩余减少;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2.3万元,项目支出288.4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7.7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二是招录新公务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38%,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590.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7.9万元,占8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万元,占16%;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82.7万元,占3.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7.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89.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福利、商品服务等支出有剩余。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管理事务(项)186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有剩余。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63万元,主要是执法办案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执法办案支出有剩余。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39.8万元,主要是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3.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5.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8.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128.5万元,主要是死亡人员抚恤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死亡抚恤支出有剩余。

3.卫生健康支出14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82.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2.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有降低。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4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比上年减少15.6万元,下降18.8%,主要是2019年购置一辆快检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6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3万元,比上年增加38.1万元,增长17.3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快检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部分2020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涉及资金288.4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98分。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是对项目经费使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认识不到位,今后我们将加强节约意识,发挥项目经费的最大效用,并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更好的强化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阜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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