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290 来源: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 责任编辑: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按照《公证法》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包括合同的公证;继承的公证;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财产分割的公证;招标投标、拍卖的公证;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的公证;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公证;公司章程的公证;保全证据的公证文书上的签名、印章、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的公证工作。
2、承担按照《法律援助条例》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文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管理法律援助经费使用,开展对法律援助制度的理论研究,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培训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以及“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职能。
3、承担警务服务相关工作。起草警务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调研,撰写工作总结,从事各类文书,表格的收发填报,上传下达,后勤保障,法律宣传,人口管理服务,户籍调查,警务室快速反应便民服务等公安业务服务职能。
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设下列内部机构:
1、综合服务部:负责综合工作,包括单位党务工作、人事劳资、财务管理和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等相关服务工作,同时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证处
负责公证工作
3、法律援助部
负责法律援助中心业务服务工作
4、公安业务服务部
负责警务服务相关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
1.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26.0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08.0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8.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上级补助等收入。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事业收入等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经营收入等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其他收入等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主要是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
8.上年结转和结余18.0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3.4%。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8.43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一是中心政策安置军转19人,增加19人财政拨款收入;二是乡村振兴考入1人,财政拨款增加1人收入。
(二)支出总计515.4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5.4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2.8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8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其他项目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其他上缴上级支出等业务支出。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其他经营等业务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其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35.82万元,增长35.7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策安置军转19人开支、以及新增乡村振兴考入1人工资。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0.69万元。
主要是养老保险未能及时缴纳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减少7.39万元,降低41%,主要原因:一是年末未完成的事项减少的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5.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5.82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政策安置军转19人开支;二是增加乡村振兴考入1人开支。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15.4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40万元,占100%;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40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15.40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政策安置增加20人工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73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参加0团等。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是没出国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等;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等。2020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没发生等原因。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8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6%。比上年增加17.58万元,增长81%,主要是购置公务用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5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公务用车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5.4万元,比上年增加135.82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政策安置增加20人工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正常运行用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阜蒙县公安司法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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