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230 来源:阜蒙县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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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阜蒙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县纪委、监察委在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承担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直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管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有关法规。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纪律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规,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消本级和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7、会同县委直属机关、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指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开展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负责各个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履行县委、县政府纠正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阜蒙县纪委监察委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2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1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9.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1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82%。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96.6万元,占收入总计的5.04%。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489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增加转隶人员。

(二)支出总计180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03.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77.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

2.项目支出40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2%。主要包括纪检监察事务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530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增加转隶人员。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19.2万元。

主要是基本办公经费、办案项目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2.2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办案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3.7万元,项目支出401.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0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增加转隶人员。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0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6万元,占8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万元,占7.4%;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占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6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14万元,主要是工资,办公经费,对个人家庭补助,固定资产购置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办公经费结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追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

3.住房保障支出54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9.6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8.7%。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29%,主要是执法车辆增加一台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2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所以办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涉及资金436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5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蒙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阜蒙县纪委监察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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