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蒙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1-11-03 浏览量:180 来源:阜蒙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编辑:阜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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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发展和改革局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县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县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建设全县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3.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综合协调全县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4.负责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县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5.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6.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7.承担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县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县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9.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县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突破辽西北、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协调推进与蒙东地区的合作工作。

10.研究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编制全县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蒙县发改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阜蒙县发改局机关。

2、阜蒙县县域经济发展与招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76.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776.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6.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30.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7%。主要是项目工程未完工等。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2.4万元,降低0.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项目减少。

(二)支出总计1656.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4.5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8万元。

2.项目支出1042万元,占支出总计的63%。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67.9万元,资本性支出95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5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22.6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50.7万元。

主要是项目工程未完工等原因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120.2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项目工程未完工,资金未拨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5万元,项目支出104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6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项目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56.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万元,占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万元,占6%;农林水支出502.9万元,占30%;住房和保障支出19万元,占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2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财政事务(04)行政运行(01)50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92.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离退休、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502.9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住房和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9万元,主要是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拨款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万元,比上年增加26.1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招商引资项目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阜蒙县发改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阜蒙县发改局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阜蒙县发改局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阜蒙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阜蒙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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